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核酸检测作为能够确定被检测者是否感染病毒的科学方法,是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各地防控措施存在差异,一些地方不承认外地的核酸检测结果,要求重新检测,不仅给跨地区出行的人们带来很大不便,还增加了核酸检测的工作量和支出。加快落实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和畅通经济社会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不久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切实便利群众出行。一些地区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河南省明确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北京健康宝”新增可导入外地核酸检测结果的入口;上海市“随申码”实现长三角地区核酸结果互认;广东省的“粤康码”可识别临近的湖南省核酸检测证明;辽宁省的“辽事通”、吉林省“吉祥码”则可以随时切换省内核酸检测数据库和全国数据库……这是顺应民心之举,也体现了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的进一步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是一个整体,要一体认识、一体落实、一体评估,巩固经济回升向好趋势,力争实现最好结果。”推动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是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关键小事”,它不仅能方便群众出行,也让各类生产和消费物资跨区流动更顺畅,有助于释放出更多的经济活力。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核酸检测结果的互认。
推动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技术上完全可行,关键是要站在疫情防控“全国一盘棋”的高度,破除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地方害怕防疫出现闪失,对跨地区出行人员进行重复检测。然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明确规定,不同地区、不同渠道展示的核酸检测结果具有同等效力。群众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各省份健康码、核酸检测机构网站或APP查询到的核酸检测结果及群众持有的纸质核酸检测结果,凡在当地防控政策有效时间内的(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具有同等效力,各地在查验时都应当予以认可。只有转变思想观念,对其他地方的数据给予充分信任,在科学精准方面多下功夫,才能使防控工作更有针对性。
推动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并不意味着放松各地疫情防控责任,而是在全国互认的基础上加强监管。一方面,要加大对核酸检测机构的监管和巡查,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另一方面,要加强督导,确保各地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不互认、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予以通报。对个人违规使用假冒、篡改等核酸检测结果的,要依法依规处理。
疫情防控具有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要抓细抓实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包括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等在内的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只要我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定能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