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正式将“老有所为”融入政策实施。其强调,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并将“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单独作为一部分内容,给出了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质量、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具体措施。
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力措施。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主要包括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即充分挖掘老年人力资源,鼓励低龄老年人参与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当中。目前,我国在推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方面还面临一些障碍。
在经济活动方面,首先,缺乏制度保障。我国《劳动法》目前只针对退休年龄前的群体,对于退休后的人没有相关规定。而上世纪70年代,日本就制定了促进中老年人就业的特别措施法,经多次修改完善,成为现行的“老年人稳定就业法”,保障部分日本老人工作到65岁的意愿。其次,渠道受限。目前,我国缺乏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再就业信息的渠道。老年人想再就业,一般只能通过熟人介绍、回原单位返聘或在原就业圈子内返聘,且局限于老师、医生等有特殊专业技能的职业。再次,我国社会普遍认为人老了就应颐养天年,出去工作可能会被认为是家庭不幸,其子女也可能会被指责不孝。此外,一些年轻人认为,老年人再就业是在“抢饭碗”。
在社会活动方面,一是缺乏组织者与服务者,二是缺少学习渠道。当前,我国基层老年协会数量不足,缺乏工作经费和活动场所,难以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据统计,全国现有8万多个老年学校、学点,约1400万注册学员。但与全国2.6亿老年人相比,这些数据杯水车薪。而且,这些学校、学点大部分设立在城市,农村地区相对缺乏。
如何真正推动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呢?
着手改革退休制度。我们需要更包容的退休政策。例如,对于大学教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群,应设置更有弹性的退休制度。其他职业群体也要做好延迟退休年龄的准备,让更多老年人可以合法地工作。
营造老年人再就业氛围。首先,我国社会急需扭转传统养老思路,鼓励老年人树立正确的、积极的再就业观。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不仅能缓解社会养老压力,还能加强其与社会的沟通,有利于老年人获得成就感、价值感,有益身心健康。其次,鼓励更多企业接纳老年人再就业。老年人虽然体力可能跟不上,但做事经验、人生经历等方面都比较丰富,值得年轻人学习。
培育基层社会组织,完善针对老年人的信息平台。由于风险大,很多公益组织不愿办老年活动,政府可通过提供保险为其分担风险。另外,现阶段缺乏老年人就业活动、公益活动的信息平台,可鼓励第三方机构介入,保证不过度商业化的同时,为老年人搭建方便其理解和操作的平台,提供更多、更丰富的选择。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陈泰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