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健康 > 正文

国家医疗保障局:2022年11月底前实现DRG/DIP功能模块在全国落地应用

乔业琼    2022-04-18 11:42:21    人民网

为落实《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医保发〔2021〕48号),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进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发展,国家医保局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开发了DRG/DIP功能模块基础版。

国家医保局要求,2022年4月起,选择部分省级医保信息平台测试,按照DRG/DIP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地数据,调整有关规则、参数、传输、使用、安全等功能;2022年6月底前,选择部分新开展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地区,试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DRG/DIP功能模块;2022年11月底前,实现DRG/DIP功能模块在全国落地应用。

DRG/DIP功能模块属于“基础约束”,地方要严格按照已有功能应用尽用、个性需求能配则配、订制开发最小必须、差异需求国家审核的要求开展落地应用,确保地方个性化开发既有弹性又安全可控,整体统一。

未完成DRG/DIP支付信息系统建设的地区,必须使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提供的DRG/DIP功能模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重复建设。

已完成DRG/DIP支付信息系统建设的地区,由省级医保局设置过渡期并制定过渡方案,期间做好原系统与省级医保信息平台的衔接,确保DRG/DIP分组结果、结算规则能够导入到省级医保信息平台,实现DRG/DIP结算。要充分做好转换使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DRG/DIP功能模块的准备,加强评估,确保功能适用、好用。

据悉,2021年11月底,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加快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为目标,分期分批加快推进改革。按照计划,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

DRG付费是按照患者的患病类型、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临床病症与资源消耗相似的诊断相关组。通过制定支付标准倒逼医院降低药品、耗材、检查等成本,压缩治疗中的水分,实现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在管理更高效的同时,也让患者避免了不必要的医疗支出。

DIP付费为我国独创,将点数法、总额预算、按病种分值付费等方法相结合,以期实现扩大覆盖的病种范围,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并有效控制基金风险。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国家药监局提醒:合理使用抗生素 警惕用药风险
下一篇:儿童口罩您选对了吗?快看这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