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卫健委官网消息,2022年1月,广东揭阳市报告一起河豚中毒食源性疾病事件,发病2例,死亡1例。
对此,广东省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提示,河鲀(俗称河豚)一年四季均可导致中毒,因每年2-5月为河鲀卵巢发育期,毒性较强,肝脏在春季产卵期毒性也最强。所以春季河鲀最肥美的时候,正是河鲀中毒事件的高发期。
另外,0.5mg河鲀毒素即可致人死亡,切记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野生河鲀,不购买、不食用未经国家审批的企业加工的河鲀整鱼。
据广东省疾控中心介绍,河鲀是鲀毒鱼类的一个泛称,主要包括鲀形目的鲀科鱼类。广东省渔民捕获的常见天然河鲀鱼鲜或冰鲜主要有弓斑东方鲀、铅点东方鲀、棕斑腹刺鲀、暗鳍腹刺鲀。河鲀身上有一种河鲀毒素,耐高温,100℃加热4小时才可破坏毒素,毒性比氰化钠强1000倍,0.5mg就足以致人死亡。
“这是一种神经毒素,如果你‘冒死’吃河鲀,又不幸’中招’,起初你可能会感觉手指、口唇和舌有刺痛,伴有四肢无力、发冷、眩晕、口唇、指尖和肢端知觉麻痹,接着你的瞳孔及角膜反射会消失,四肢肌肉麻痹,最后出现语言不清、血压和体温下降等。”广东省疾控中心强调。
据了解,农业部办公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6年发布《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规定:只有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两个品种有条件地放开。河鲀应来源于经农业农村部备案的河鲀鱼源基地,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官网上查找备案的加工企业名单。餐饮单位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禁止加工经营所有品种的野生河鲀。
广东省疾控中心提示,市面上能买到的河鲀应该是只有皮、肉可带骨的冰鲜或冰冻包装,并且包装上要附带上二维码,便于溯源追踪。
广东省疾控中心提醒,如果身边有朋友进食河鲀后出现了呕吐、腹泻、麻痹等不适时,应立即就近就医,并保留剩余的食物。如发现违法违规售卖河鲀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