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再有新进展。日前,深圳市商务局发布《<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从支持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支持培育专业展会、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等六个方面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扶持和奖励。
在支持新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展会上,《细则》聚焦20大产业集群和8大未来产业,支持引进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例如对新引进的世界商展百强项目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全国展览百强项目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支持培育专业展会方面,《细则》将对符合上述“20+8”产业布局的专业展会给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新落地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培育期资助,标准为按展会项目实际发生场租的25%给予连续三年资助,累计上限达150万元。
本地展会方面,《细则》将对在我市专业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场租补贴,如符合一定条件即对展会项目的场租给予2元/平方米/天的补贴,旨在扶持本地展会进一步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