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北京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12-30 15:32:59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北京市纪委监委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原乡长马康伟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等问题。2022年8月,马康伟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某地产集团北京管理中心项目经理张某安排的宴请,餐费由该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支付。餐后,马康伟收受张某赠送的华为手机一部。此外,马康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房山区医学检验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主任李德欣,副主任李华、贾利敏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问题。2021年8月至2022年5月,李德欣、李华、贾利敏在进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场验收、方舱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以及开展月审核等工作中,每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专家费”给予的现金。李德欣、李华、贾利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平谷区教育研修中心主任韩同宇、平谷区委教工委原委员王福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考察活动安排问题。2020年10月23日至25日,某教育装备展示会在重庆市举办。会前,北京某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某电话邀请韩同宇以专家身份参会,表示相关费用由该公司承担。2020年10月22日至24日,韩同宇邀请其时任主管领导王福胜一同乘机前往重庆,两人往返机票、酒店费用共计6976元,由该公司支付。韩同宇、王福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还。

延庆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察队队长易建平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2020年10月,易建平为其子举办婚宴,邀请部分乡镇街道城管执法队队长参加,并收受乡镇街道执法队队长及督察队27人礼金,共计1.4万元。易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门头沟区供销社基层联社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建华等违规吃喝问题。2020年10月,杨建华参加区供销社宴请斋堂工商所工作人员的活动,餐费以“误餐费”名义使用公款予以报销。同月,杨建华组织宴请斋堂镇政府工作人员,餐费、酒水款以“误餐费”名义使用公款予以报销。杨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缴,其他参加宴请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释放作风建设不停步、再出发的鲜明信号,必须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上述通报的案例,反映出在持续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不收敛不收手,“四风”问题屡禁不止。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弘扬扑下身子、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推动新时代首都发展,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既严于律己,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要认真落实全市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对照公开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主动举一反三,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自觉抵制“四风”。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围绕落实“三要”要求,紧盯“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对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坚决整治落实中央、北京市委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年底突击花钱、套取经费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通过快递和电子手段收送礼品礼金等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以及“饭局”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把严的要求贯彻到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坚持纠树并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北京市纪委监委)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徽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下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局长张务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