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吸毒案牵出洗钱“案中案”

2022-12-20 08:33:58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蒋长顺 通讯员黄沙)“被告人戈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犯洗钱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合并执行为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近日,由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戈某贩卖毒品、洗钱一案宣判,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议,戈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今年9月,曾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被移送荆州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曾某吸食的毒品系从戈某手中购得。9月26日,荆州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戈某进行追捕。承办检察官随即向公安机关详细列出了继续补充侦查意见,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指导继续侦查。随后,公安机关将戈某抓获。

今年11月,公安机关以戈某涉嫌贩卖毒品案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事实时,发现戈某还存在利用企业收款二维码中转毒赃的行为,有“自洗钱”嫌疑,遂将案件审查意见向公安机关反馈,并全程跟踪指导公安机关围绕“自洗钱”的犯罪构成进行侦查取证,通过固定戈某的转账记录、证人证言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快速查明了戈某贩卖毒品和掩饰、隐瞒毒赃来源等主要犯罪事实。

经查,今年7月,戈某先后5次向朱某贩卖毒品,共计2080元。其中,7月17日,戈某在向朱某贩卖并交付毒品后,将药店的收款二维码交给朱某,让朱某扫码支付了600元毒赃,之后戈某又用微信联系该药店老板,要其将收到的600元毒资通过微信转账给自己。

由于朱某向药店转账毒赃金额较小,极易与药品销售额混淆,而戈某收取的毒资最终系从药店老板微信转账而来,客观上使得该笔毒赃被洗白。主观上,戈某自行供述让朱某将毒赃转入药店账户的目的就是为了掩饰、隐瞒毒赃来源。

承办检察官认为,戈某的行为符合洗钱罪主客观两方面条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须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

最终,荆州区检察院以戈某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党组书记、部长肖亚庆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下一篇:使用社交软件相互谩骂互毁名誉,谁是赢家?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共同讲好共建“一带一路”故事

共同讲好共建“一带一路”故事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