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销茶叶,拓展公司业务,兄弟二人在网上购买了7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日前,经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刘某兄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000元;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刘某兄弟在厦门市同安区开了一家茶叶公司。2020年5月,公司发展进入瓶颈期,刘某兄弟急于拓展公司业务,就想着从网络上求购公民个人信息,挖掘更多潜在客户资源。
一开始,刘某兄弟通过QQ群先购买了一批网购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包含姓名、电话号码、收货地址、购买时间、购买物品等内容)进行测试。测试后,二人发现,购买的信息真实可靠。随后,二人开始通过社交软件大量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并根据信息打电话发展客户、推销茶叶,由此一来,推销的成功率大大提升,公司的业务也不断攀升。直到2021年4月案发,刘某兄弟累计向他人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共计7万余条。
随后,刘某兄弟被警方抓获。侦查终结后,该案被侦查机关移送至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过审查,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刘某兄弟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