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北京市怀柔区监委对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反不正当竞争处原处长吴心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心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纪法意识,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销毁、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多次违规使用领导干部专车;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倒卖茅台酒进行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商标评审事项,打探、泄露尚未公开的商标评审信息,多次在工作时间打高尔夫球;违反生活纪律;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商标评审、企业名称核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
吴心旷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吴心旷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吴心旷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吴心旷简历
吴心旷,男,汉族,1982年7月生,安徽庐江人,大学本科学历,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7月至2009年5月,历任工商总局法规司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
2009年5月至2015年11月,历任工商总局办公厅副主任科员,秘书一处主任科员,秘书处(总值班室)正科级秘书、副处级秘书;
2015年11月至2018年8月,任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不正当竞争处副处长;
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历任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不正当竞争处副处长,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其间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挂任贵阳市修文县副县长)
2019年11月至2022年7月,任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
2022年7月,被免去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反不正当竞争处处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北京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