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流浪猫抓伤顾客,责任由谁承担?

佛山市禅城区法院:短暂收留人是管理人,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2022-12-14 10:42:01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居民黎女士到粮油铺买菜,却被店铺收留的流浪猫抓伤,索赔未果后将店铺及其经营者诉至法院。近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健康权纠纷,判决粮油铺赔偿黎女士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458.85元。

今年6月,黎女士用牵引绳牵着自家的宠物狗到某粮油铺买菜,准备到柜台称重结账时,在柜台前方的一只猫突然转身向宠物狗扑过去。黎女士见状急忙把手中的牵引绳往上提,以免宠物狗被攻击,自己却被猫扑到,脚趾被猫划破流血。随后,黎女士到医院进行治疗,并注射狂犬疫苗。

庭审中,粮油铺经营者蔡先生辩称,案涉猫是流浪猫,经常到店铺找食物,自己只是偶尔喂食,而且当天是因为黎女士把宠物狗带进粮油铺,流浪猫追逐宠物狗才会导致黎女士受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虽然蔡先生称案涉猫为流浪猫,但其既然喂食流浪猫,在喂食期间则成为流浪猫的管理人,应当对猫进行管理和约束。事发时,蔡先生既没有拴住案涉猫,也没有采取其他控制其活动范围、避免伤人的措施,任由其在店铺里自由活动,给顾客构成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粮油铺门口并未设置明显的禁止犬只进入的标识,也没有标注其店内有猫,以提醒顾客注意。黎女士在店内使用牵引绳,将宠物狗控制在其身边,未对公众安全造成危害,且从现场监控视频来看,该宠物狗不存在攻击、挑衅行为,是猫在主动攻击宠物狗的过程中划伤黎女士的脚趾,因此,粮油铺作为案涉猫的管理人,应对猫致人受伤的后果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吴静怡  巫云鹏)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绘制“四张图” 纵深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下一篇:网购“食品添加剂”制造毒品咖啡因被判刑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