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摄像头和信号屏蔽器,窗户上糊纸、涂油漆,工作期间没收手机……什么工厂需要如此隐秘?原来,吴某、李某甲、李某乙等12人以此方式掩盖生产香烟假包装的犯罪行为,短短数月生产了1600万余件。近日,12人被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提起公诉。
2021年底,吴某、李某甲、李某乙3人商定成立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由李某甲将其位于江苏连云港某地的印刷设备运至无锡一个偏僻厂房,专门生产假烟盒。为保密起见,厂房被精心改造,确保生产过程不为外人所知。吴某垫资购置数台冲模机、烫金机,用于在假烟包装上烫金和打钢印,并请来做过假烟生意的刘某、周某等人对产品质量把关。今年3月初,李某甲、李某乙按照吴某提供的“上家”订单要求,开始生产假烟盒。公司生产出假烟盒后,由物流司机承运至吴某指定的高速路口,货款通过现金结算并由司机带回。
今年6月底,经群众举报,警方一举捣毁该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