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有效整合解纷资源,统筹内外力量,形成矛盾解纷合力,实现了诉前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积极探索打造“武昌样本”,取得了显著成效。据悉,今年以来,该院新收民商事案件21196件;共委派、委托诉前调解12600件,同比上升28.41%。
融汇外部力量,织密多元解纷“立体网”
据武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永清介绍说,自该院探索多元解纷工作以来,横织“专业解纷网”,创新实践“法院+”模式,现已引进调解组织38家,调解人员285名,先后成立了“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法院+银保监会+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法院+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法院+交通大队”道交纠纷调解工作室、“法院+工商联+商会”调解工作室、“法院+建设局+建筑行业协会”调解工作室等,不断丰富“法院+”解纷内涵,逐步实现了多元解纷工作从单点突破向全面开花,变法院“单打独斗”向职能部门、调解组织的“联合作战”,纠纷“解决得了”向纠纷“解决得好”转变。
该院积极参与基层党群解纷点建设,纵编“源头解纷网”,延伸诉讼服务“触角”,以“法官调解工作室+专业调解组织”形式入驻区矛调中心,形成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并行新格局。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平台进社区、进网络,推动人民法院与街道社区、综治网格等在线对接,形成“群众说事、社区说理、法官说法”的工作模式,逐步打造群众家门口解纷平台,促进基层治理定纷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目前,武昌区法院5个法庭已对接基层治理点30个,覆盖14条街道、25个社区,基本实现辖区全覆盖。
集中内部力量,强化多元解纷“战斗力”
为夯实调解人才储备,武昌区法院积极从调解人才端发力,注重选聘具有专业知识、行业从业背景、法律专业的人员担任专职调解员,以提升纠纷化解的精准度和成功率,将更多符合条件的组织或者人员纳入特邀调解名册,为群众提供“菜单式”解纷服务。据了解,该院特邀调解员既有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律师、仲裁员,又有大学教授、金牌调解员、退休老法官、行业协会代表,队伍来源多元化,覆盖医疗、金融、交通、劳动、婚家、建筑等不同业务领域,实现了特定类型纠纷的专业化处理。目前,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均已接受委托,调解员活跃度达100%,今年以来人均接受调解39件,让人民群众从中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在工作中,该院组建专业审判团队指导调解工作,通过“集中培训与专项辅导”、“观摩庭审指导与巡回审判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开课”,赋能调解队伍建设。通过制作常见案件类型调解指引,推送指导性案例,对调解员进行56次业务培训,推动实现从“家长里短式”调解向“专业化”调解转变。创新总结四大调解法,采用“两步区分法”,分情况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采用“三步衔接法”,妥善化解金融纠纷;采用“四步沟通法”,妥善处置劳动争议纠纷;采用“七步诊疗法”,合力解决家事纠纷。
凝聚内外合力,搭建诉调对接“立交桥”
该院通过分类制定各领域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发布银行业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及立审执衔接运行图、“交通事故案件多元解纷中心”流程指引,明确调解案件范围等5项内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6项机制,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常态化开展。对于金融等重点行业领域纠纷,坚持类案专审、简案快审,将要素式审判与多元解纷相结合,由调解中心进行要素式审查,指导金融机构根据法院要求将金融借款合同主要事实表格化,制定类型的要素式裁判文书,并努力推进类案文书一键生成,充分释放程序效能。目前,辖区内金融案件全部采取要素式审判方式,将法官从批量简单性案件的事实调查、文书制作工作中解放出来,大大缩短了审理周期、庭审时长及文书生成时间,既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又有效满足当事人“高效率、低成本”的解纷需求。
为拓宽解纷“新渠道”,该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对接基层解纷力量,全面推广使用网上立案、在线调解等功能,为当事人提供全时空、跨地域、全流程的网上解纷服务,广泛调解金融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建设合同、医疗纠纷、家事纠纷等民事纠纷以及行政纠纷。今年以来,该院受理网上立案15482件,同比上升72.15%,在线调解案件6634件,同比上升67.95%。
据介绍,该院不仅将调解力量“请进来”,还让诉讼服务“走出去”。2021年以来,先后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驻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工作站、驻武昌区企业孵化器——V+合伙人大厦工作站,法商调解工作室驻广水工作站等。今年,诉调对接工作站累计接受法律咨询300余次,成功调解案件23件。
“我们将持续推动多元解纷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解决纠纷的路径,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发展大局。”邓永清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武昌区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等问题,充分发挥法院的多项职能,忠诚履职担当,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法治服务,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武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法治力量。(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