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学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学焦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李学焦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学焦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四川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