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伙为了获取公民信息出售牟利,专门应聘网店客服,截取个人信息近70万条。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钟甲、钟乙等11人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
家住邗江区的刘女士最近遇上了一桩蹊跷事。今年3月,刘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直播间购买了冰丝凉席三件套,下单没两天,总会接到一些电话,称其快递丢件要给其退款。电话里,对方能够准确地说出下单时刘女士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订单详情。警惕性极高的刘女士认为自己的个人信息一定是被泄露了,并且接到的是多起诈骗电话,于是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钟甲、钟乙等12人。在讯问中,钟甲供述称,他曾在网上购买过买家购物交易记录,再加价卖给他人,但仅靠从网上获取个人信息赚差价“油水”太少,于是找了一帮朋友想要干一番“大事业”。
几人合计后,决定派操作电脑熟练的姚某去应聘网店客服。在工作中,姚某为了获取更多客服账号,会找机会拿到同事的手机,趁隙发送验证码,获取同事手机号绑定的店铺后台信息。此外,他们还直接拿到了该公司保存在电脑上的客服账号、密码文档。随后,姚某将获取的账号、密码发送给刘某等人在异地登录,后由刘某等人将客户的个人信息进行截图保存,其中包含商品交易订单号、买家ID、收货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最终,钟甲将获取的个人信息明码标价卖给他人,又根据商品类别、单价的高低、下单的时效性加以区分。据介绍,购买个人信息的人对这些订单的时效性有着非常高的要求,曾多次强调,“必须是还没收到货的,一旦收到货,这些信息就没用了”。
同时,钟甲又将这个赚钱的门道“传授”给亲戚钟乙,钟乙通过同样的方式,招募他人共同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今年2月至4月,短短2个月的时间,钟甲、钟乙伙同他人非法获取近70万条个人信息,并对外出售。
今年7月,公安机关将钟甲、钟乙等12人移送至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钟某等11人共同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情节特别严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此过程中,杨某明知帮助团伙成员转移非法获取、出售个人信息数据犯罪所得,仍提供虚拟货币地址用于交易,并协助兑换结算成人民币,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今年8月,邗江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近日,经审理,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