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段春山 通讯员 陈春鑫)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众多、黑龙江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4月,被告人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能力为他人办理退休的情况下,虚构能办理“三无退休”,通过其直接下线温某、王某等骗取225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922.56万元。其间,郭某通过使用委托网络科技公司开发虚假“龙江省社保中心”“退休生存认证”网站、指使他人组织被害人进行虚假认证、制作虚假退休票据等手段,使被害人误认为退休手续正在办理或已办理成功,以继续实施诈骗并拖延报案时间。诈骗所得赃款大部分已被其挥霍。
2019年5月,被告人李某在明知郭某实施诈骗行为的情况下,受郭某指使陆续参与实施了组织被害人进行虚假认证,制作虚假的退休认证表格、票据,使用变音电话冒充“领导司机”联系被害人,带领部分被害人到民生服务中心做社保认证等行为。李某帮助郭某获利777.51万元。
伊春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郭某、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