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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出台24条意见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2-08-03 09:46:42    人民法院报

本报讯 (记者 周瑞平)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自觉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努力让公正司法成为良好发展环境的标志,为安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共24条,明确要求全省法院强化工作目标,围绕“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法院牵头指标,审理好相关案件,做好考核评议,确保如期达到全国标杆水平。

《意见》提出,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刑事犯罪,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大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力度。切实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契约自由和合同权利,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维护涉企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意见》要求,依法维护市场主体胜诉权益,深化“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推动完善失信惩戒机制,注重善意文明执行。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发挥破产司法挽救功能,加强破产审判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落实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

《意见》提出,要提升公正高效司法服务水平,畅通市场主体纠纷解决渠道,促进市场主体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着力化解市场主体涉诉信访。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督查、考核、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清单化、闭环式推动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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