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法治 > 正文

江西首例通过认购碳汇替代修复生态案宣判

被告人盗伐林木后自愿认购碳汇40吨替代修复生态

胡佳佳 汪启链    2022-06-30 17:24:43    人民法院报

近日,江西首例通过认购碳汇替代修复生态案在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邓某某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7月至2022年1月,邓某某驾驶面包车,携带油锯、柴刀、工具包等,多次来到井冈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茨坪林场“新陂坑”“小梨坑”山场盗伐杉树,并把盗伐的杉树制作成杉原木出售给了木材加工厂,获利17983元。经鉴定,邓某某盗伐杉木104株,林木立木蓄积24.4立方米,折算材积17.1立方米。

该案开庭前,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江西省林业局、江西省发改委、井冈山法院等有关部门在井冈山法院举行了江西省首例自愿认购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颁证仪式,被告人家属与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签订了认购协议,江西省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向其家属颁发自愿认购证书。邓某某主动自愿认购碳汇40吨,用以替代生态修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邓某某盗伐国家重点公益林林木24.4立方米,数量巨大,构成盗伐林木罪。综合考虑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替代修复生态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天下武当山 平安旅游地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