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何某使用多部手机变音扮演多个角色,营造出一方需要高价收购工艺品,另一方低价出售的假象,同时以货到付款方式瞄准大量老年人群体实施诈骗,诈骗金额达183万元。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5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退出赃款发还各被害人。
2020年6月,收藏爱好者李大爷接到自称是北京某收藏品公司业务员的电话,询问他是否有“百骏图”要出售,一位老板想高价收购该藏品,其可以从中帮忙联系。很快,“王老板”就打来电话,表示想以6万元的价格收藏一幅“百骏图”。
李大爷信以为真,然而自己和身边朋友都没有“百骏图”。就在此时,一位自称是青岛某收藏品公司业务员的电话恰巧打了过来,称“原先被故宫博物院收藏的‘百骏图’‘汉宫春晓图’等珍品现在低价出售”。李大爷一听“百骏图”有低价销售的活动,而“王老板”正好要高价收购,便觉得自己捡到了便宜。对方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其公司的每一款收藏品都有故宫博物院的收藏证明和北京市东城区公证处的公证书,货到付款,如果不满意可以拒收。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2.3万元成交。几天后,李大爷就收到了“百骏图”,还附有收藏证书和公证书。李大爷按约将款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汇入对方提供的金融账户。
李大爷第一时间联系“王老板”,想从中大赚一笔差价,但此时却再也联系不上了,于是赶忙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经故宫博物院相关部门确认和北京市司法局公证工作处证明,该幅“百骏图”并非该院出品或授权他方发行的商品,所附公证书也都是伪造的。原来,被告人何某一个人假扮多人,使用多部手机,并通过变音软件与李大爷进行通话,让李大爷确信有人在交易“百骏图”。而那些用于诈骗的“百骏图”“汉宫春晓图”等,都是何某以几百元至上千元不等买来的普通工艺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通过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综合被告人何某的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何某不服,认为其采取货到付款的交易方式,购买人具有退货的权利,不应认定为诈骗罪,向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刘 华 古 林)
■法官说法■
被告人何某向各被害人谎称要高价收购特定高档收藏品,再将普通工艺品冒充高档收藏品以货到付款的方式邮寄给各被害人并收取货款。虽然何某采取货到付款方式,被害人有权选择拒收快递或退货退款,但被害人是否付款或退货仅对被告人何某诈骗犯罪属于既遂还是未遂产生影响,并不影响对其诈骗行为性质的认定。
该案二审合议庭审判长何忠林介绍,被告人何某多次通过电信网络诈骗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原审综合上诉人何某多次诈骗、诈骗老年人、挥霍诈骗财物致被害人损失不能挽回等从重情节,所判处刑罚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