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近日发布,明确在成都市市域范围内,即日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项目,可申请“交房即交证”服务。
“交房即交证”程序怎样?首先,约定交房交证,申请预告登记。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协商一致申请纳入“交房即交证”服务的,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交房即交证”相关事项,并在合同备案信息中标识“交房即交证”。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时,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可同步通过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或微信公众号申请预告登记,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在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后及时完成预告登记,向权利人推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其次,完成竣工验收,缴纳相关税费。最后,申请不动产登记,交房同时交证。
《方案》由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自2022年5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