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21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来,各地各部门强力统筹推进,各项重要任务措施先后落实,取得了阶段性工作进展。但在学科类培训机构得以压减治理的同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问题凸显,一些机构资质欠缺、质量难以保证;一些机构过度营销、抢占市场,无端制造焦虑;一些机构过于牟利、趁机抬价,扰乱了行业发展秩序。这些情况极大侵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坚决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的同时,必须注重同步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非学科类培训尽快回归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定位上来。近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了《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为规范治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提供了政策遵循。
“不是要禁止非学科类培训,而是要使其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字字千金,都是经过多年总结摸索才得出来的。”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时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将学生思想品德、体质健康、艺术修养和劳动实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党的二十大报告同样强调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生的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既是国家发展所需,亦是人民群众所盼。
“双休日孩子的语数英补习班停课了,又拾起了从前停掉的古筝课和歌唱课,可以尽情地在音乐世界里徜徉。”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北方重工第六小学学生家长王莉说。
像王莉一样的家长不在少数。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督学、中国民办教育协会会长刘林向记者透露了一项调查情况:2021年7月以来,群众子女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需求不断增加,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寒暑假周末时间段尤为明显。
“广大群众希望把学科减负后释放出来的时间、精力、财力用在孩子的素质教育上,促进学生全面发育成长。但是过去一段时期部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存在招生宣传方面不诚信、办学行为不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不高等老问题;‘双减’后校外培训机构扎堆向非学科类转型,过度发展、过度逐利、过度集中的新风险正在滋生。”刘林说。
在“双减”实施一周年的新关口,我们应如何定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
“《意见》并不是要禁止非学科类培训,而是要加快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强调。
在《意见》提出的几条重要工作原则中,“坚持服务育人”为首位,即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的公益属性,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其为学生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发挥积极作用。《意见》还明确,非学科类培训内容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素质、认知水平相适应,符合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
“由此我们看到,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国家教材委体育艺术学科专委会主任,首都体育学院教授、原院长钟秉枢说,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中发挥正面积极作用,满足学生发展综合素质的多样化需求,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治理的目的在于坚持人民至上”
8月1日上午,郑州市郑东新区在例行巡查中发现,“孚名教育”违规开展数学培训。区教育部门下达停止办学通知书,对涉事机构予以取缔,教室、办公室等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封存,并责令机构负责人限期完成退费工作。目前,该涉事机构已完成全部学生退费。
在过去一年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打出“组合拳”。
在中央层面,教育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明确有关政策要求,加强行业引导,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出台专项管理文件,加强行业管理;先后印发的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均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同步排查整治;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率68家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发出联合倡议,积极加强行业自律。
在地方层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明确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培训机构的相应主管部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各地各部门不断创新和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联合执法力度。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原副局长李玉家深有感触:“治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发展,在于坚持人民至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于有效减轻家庭支出负担,在于促进非学科类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意见》中处处体现着这样的治理理念。
“物美价廉”是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消费观念。《意见》要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培训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控制调价频率和幅度,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通过建立价格调控区间、发布平均培训成本数据等方式,引导培训机构合理定价。
“退费难”“卷钱跑路”是人民群众最为痛心疾首的商家无良行为。《意见》要求培训机构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培训机构收费应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
《意见》确定的治理目标,也是以“人民”为中心:力争到2023年6月底,各地非学科类培训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到2024年,“双减”三年任务交账时,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效显著,家庭支出负担有效减轻,非学科类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学校始终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
“不管是学科类学习还是非学科类学习,学校始终是教育教学的主阵地。”自“双减”政策颁布以来,这已成为社会共识。
《意见》再次作出强调,要统筹校内与校外,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坚持减轻负担与提质增效并重,增加非学科类学习供给,加强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配备补充,着力解决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开齐开足上好音体美课程,加快构建“双减”背景下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同时,《意见》对规范教育部门及学校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作出具体要求,推动在校内以较低价格满足学生和家长需求。
然而,所有改革都并非一蹴而就。如何缓解体育、艺术纳入中考科目造成学生和家长培训焦虑的问题也摆在眼前。
“各地中考安排体育、艺术等科目,旨在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而非为了竞争选拔。一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刻意对体育、艺术纳入中考政策大力宣传曲解,制造焦虑,使学生家长被迫裹挟其中,被动参加校外培训并增加负担。”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直指问题核心。《意见》从根源问题上着手,要求改进体育、艺术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逐步实现考试成绩等级呈现,注重对学生运动习惯和艺术素养的培养,坚决杜绝将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执行院长朱旭峰同样认为,非学科类教育应当发挥育人重要作用,而非成为高考加分的‘捷径’。《意见》的出台,再一次体现了有关部门治理校外培训乱象、改变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现象的信心和决心。
如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已聚集多部门合力,如何尽快让社会看到成效?
民进中央参政议政特邀研究员、上海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圣足表示,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教育系统自身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快教育系统执法机构设置,加强教育自身执法力量配备。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多部门综合执法机制,完善并巩固由市监、住建、公安、网信、通管、银监、税务等多部门协同和街镇、村居等全方位联动的校外培训机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包括非学科类培训治理在内的综合执法工作不断线、不掉链,实现政府治理常态化、长效化。
本报北京12月2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