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近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评价指南》),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5个层面设置了18项关键指标和48个考查要点,构建了一体设计、多维系统的评价标准和体系。对此,本报约请多位教育领域的专家从不同视角进行分析与解读。
——编者
实施评价改革,培养时代新人
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副主任 胡平平
根据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普通高中学生已达2494.45万人,学校达1.42万所,教职工达294.87万人。但是目前教育质量现状并不乐观,在以分数和升学率为指挥棒的导向下,高中学生课业负担过于沉重、身心健康状况下滑、创新精神不足、实践动手能力较差等问题日益凸显,同时城乡差异、校际差异、教育优质资源不能满足百姓需求等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评价指南》具有以下亮点。
一是呈现鲜明的价值导向。《评价指南》明确了必须坚持面向未来、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坚决扭转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的不科学评价导向。例如,《评价指南》要求“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将高考升学率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客观结果之一,不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要解决目前普通高中以考试为目标的教、学、考的旋涡和怪圈的严重内卷现象。
二是明确学校必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评价指南》将学生发展质量状况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核心指标,为学校提供了提高育人质量的根本标准和可循途径。例如,“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和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注重提高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学校要指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不得违背学生个人志愿组织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又如,“完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制订选课走班指南,积极开发选课排课信息系统,提高教学资源使用效益;高一年级起根据学校选修课程开展选课走班,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评价指南》还要求,“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在关注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注重差异性和多样性,关注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情况,切实防止用‘一把尺子’衡量不同学校的做法,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这些对于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尊重学生个性特长发展、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全面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强调综合素质评价。《评价指南》把“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列入课程教学的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学校深入推进育人方式改革,构建学生个性多元发展导向,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及时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明确努力方向。结合高考改革对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充分看出考试评价改革将不再是单纯以分数为唯一依据,过程评价和发展评价也很重要。
四是突出举措的可操作性。《评价指南》明确了实施主体和评价周期,要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评价周期“原则上每3—5年一轮,具体由各地自行确定,评价周期内要实现对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全覆盖”。这些可操作原则符合我国国情与实际。
助推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地
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迅
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不但为高等教育选拔人才奠定坚实基础,而且对助推义务教育“双减”政策落地生效发挥重要引领作用。
一是有利于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减负增效形成合力。《评价指南》延续了“双减”政策中关于作业的减量提质、课程课时、难度和进度的调整、考试方式和次数、结课备考、考试排名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中与义务教育一脉相承的减负要求。
二是有利于为义务教育学校深化素质教育提供定力。《评价指南》提出“正确处理考试升学与发展素质教育的关系”,强调高考升学率不再是唯一评价标准,同时指出严格规范考试招生行为。这些都为中小学坚持“五育并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是有利于为义务教育学生拓宽升学通道激发活力。《评价指南》指出要“引导办好每所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并“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主动公开招生办法和录取结果”等,为学生升学提供了更为广阔的通道。
四是有利于为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优质均衡增添动力。招生方式对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评价指南》遵循“双减”政策关于完善录取模式和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比例的要求,为学生特别是非“优质”学校的学生打开更多通道。
福建省将全面贯彻落实《评价指南》,进一步完善教育评价体系,积极发挥《评价指南》引导和督促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双减”政策的导向作用。拟抓好以下四方面着力点:
一是往实里抓,进一步推进“双减”工作。打通普通高中与义务教育壁垒,一以贯之地开展减负增效。严控作业总量与时长,鼓励推行校本作业,提升作业质量;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课时、难度、进度等问题,规范结课备考工作;健全考试管理,严控考试数量,创新考试形式,规范考试成绩和排名管理;严禁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遵循一盘棋的思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
二是往严里抓,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按照属地原则确定招生区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当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不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比例,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及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被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继续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考录取的重要参考,以量化积分或等级奖励分数方式计入中考录取总分。积极发挥招生导向作用,让中小学有坚持“五育并举”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勇气和底气。
三是往深里抓,进一步统筹特色建设。加强普通高中改革任务驱动,重点培育省级示范性高中、高中课程改革基地建设学校、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等改革引领项目。实施三年一轮初中强校计划,推进示范性高中等优质高中与初中学校结对帮扶。积极探索初高中六年一贯培养甚至中小学十二年联动培养机制,引导各地和学校在人文、科技、数理、语言、艺术、体育等若干领域开展特色创建,努力形成学校优质特色发展、区域多样化发展的高中办学格局。
四是往细里抓,进一步健全评价体系。根据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质量评价指南,进一步修订完善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和标准,深化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评价改革,加大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强教育内涵建设,顺应教育改革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需要。
营造普通高中良好教育生态
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局长 王纮
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近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明确提出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抓好《评价指南》的落实,结合济南市教育实际,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三点:
第一,把握评价的导向性。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和教育生态。当前,“唯分数、唯升学”评价倾向在我国部分地区和高中学校仍然存在,违规跨区域招生、节假日补课、强赶进度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教育生态。济南市注重发挥评价导向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质量提升”,实施“领航学校、特色学校、新优学校”三类学校创建行动。领航学校重在办学的“探索性、实验性和示范性”,发挥示范引领和帮扶带动作用;特色学校体现办学的“改革性、特色性和独特性”,发挥特色引领和品质影响作用;新优学校强调办学的“个性化、差异性和本源性”,发挥理念引领和创新实践作用。同时,结合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需求,济南市相继出台《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济南市推进普通高中特色课程(项目)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特色课程(项目)建设为突破口,探索多元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第二,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到2022年全面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改革目标。《评价指南》依托“双新”实施这一重要背景,紧扣高中阶段学生成长特点,围绕优化教学组织实施、完善选课走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学生发展指导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要求,特别是将学生发展作为重点评价内容,引导学校注重“五育并举”,切实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济南市基于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一方面,不断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采取“分数+等级”的多样化评价办法,实施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引导高中学校加快转变育人方式。另一方面,建立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大力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质量,充分发挥普通高中作为县域基础教育的龙头作用,带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效遏制县域优质生源过度流失、县中优秀教师流失现象。
第三,实现评价的增值性。《评价指南》明确提出,要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学校常态化评价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济南市运用大数据技术,整合集成市—区(县)—校三级教育教学活动数据、管理数据及师生发展数据等。以增值评价为基点,探索基于问题设定教研主题、制订各类学校薄弱学科提升计划,构建初高学段贯通、校区市连通的教育发展评价体系,为学生提供权威精准的增值评价报告,为教师提供精准施教的数据依据,为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质量分析报告,加快实现教育从“管理”向“治理”转变,提升区域教育治理能力。
引领“校校有活力,人人能出彩”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杨振峰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作为国家层面专门针对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的指导性文件,《评价指南》的出台,既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具体落实,也是积极利用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手段,进一步破除普通高中教育“唯分数”“唯升学”等突出问题的有力之举,在当前推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背景下,对我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以育人为根本,把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置于质量“最中央”。《评价指南》清晰回答了普通高中教育应当“培养什么样的人”的基本问题,要求广大普通高中学校始终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神圣使命,鲜明地将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根本聚焦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上,通过设立“学生发展”维度的评价指标,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方位描绘了一所优质普通高中培养的学生所应具备的“形象”和“素养”,注重引导普通高中学校树立正确、全面的育人观,扭转“重育分,轻育人”的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努力培养学生适应社会变化和终身发展的关键能力、必备品格和正确的价值观念。
二是抓重点求突破,扭住学校办学过程要素和关键环节的“牛鼻子”。《评价指南》将近年来推进高考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重大举措及经验全面融入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精准地抓住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等核心办学过程要素和教育关键环节,围绕高中“双新”课程改革实施和高考改革全面推进选课走班、落实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等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性质量要求,引导普通高中做好办学系统设计,提高教育过程品质。在此基础上,《评价指南》也为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结合自身实际、谋求特色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保障学校应有的办学自主权。
三是从增量看质量,将办学成效的增值度作为质量评价的“关键点”。《评价指南》强调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充分关注学校在办学过程和办学结果上发展提高的程度,从学校自身获得了怎样的进步和学校赋予了学生怎样的成长上衡量普通高中教育的质量。这样的导向,有利于引导普通高中学校把提升教育质量的关注点从“掐尖”“抢生源”“提分数”转变到更加注重勤练“内功”,更加注重教育过程的丰富性、适合性和因材施教上;有利于引导学校从关注“我有多少优秀学生”转变到“我教好了多少学生”上。每一所学校在自己的“坐标系”中不断寻求突破,良好的普通高中教育生态也就指日可待了。
四是借评价促成长,持续营造普通高中特色多样优质发展“新格局”。《评价指南》突出借助学校日常自评和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常态化评价,倡导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着重强调评价结果的运用,有效发挥评价“以评促建”的引导、诊断、改进、激励功能。同时,为普通高中学校匹配了3—5年的评价周期,充分预留了学校根据评价结果反馈进一步找准问题、改进办学的“成长期”。相信有了《评价指南》的引领,我国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质量将得到进一步的全面提升。上海市也将认真贯彻落实《评价指南》的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校校有活力,人人能出彩”。
促进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院长 顾春明
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既与时俱进、高屋建瓴,又守正创新、求真务实,是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和深化高中教育评价改革的指南针、路线图、助推器。
《评价指南》树立了办好普通高中学校的质量标杆。《评价指南》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聚焦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为所有普通高中树立了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标杆,也为全社会提供了科学客观评价普通高中办学质量的标准。办学方向关键指标是普通高中党建工作和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的指南针,确保学校健全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体系、管理体系和科学评价体系。课程教学关键指标聚焦课程育人主阵地建设,引导学校在课程设置、教学组织、育人模式、文化建设、教学评价等方面,加强研究探索,不断改革创新。教师发展关键指标突出人才在教育质量中的重要作用,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论文”的倾向,引导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校管理关键指标既关注学校治理、办学行为,又凸显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普通高中全面育人、办出特色。学生发展关键指标着眼人的全面发展,引导学校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这必将有效扭转重育分、轻育人的评价现象。
《评价指南》指明了普通高中质量评价的行动路径。《评价指南》用“四个结合”为普通高中质量评价指明行动路径。在评价方式上,要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在评价内容上要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在评价主体上要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在评价技术上要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各种评价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需要有机发挥结果评价的鉴定功能、过程评价的改进功能、增值评价的激励功能、综合评价的促进功能,通过外部评价完善内部评价、改进质量管理,通过线上评价减轻线下评价负担、强化动态过程监测。评价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要重视自我评价制度的建设,引导教育工作者成为教育评价者,把质量观、绩效观与发展观用客观务实、可测可检的观测点进行考察评价,让学生在综合评价下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让教师在尊重规律的评价下静心从教,让学校在优质加特色的评价下焕发活力。
《评价指南》构建了推进普通高中质量评价的运行机制。《评价指南》以务实的精神,从实施责任、以评促建、结果运用、组织保障等多个方面,构建了推进普通高中质量评价的运行机制,这是保证普通高中质量评价方向、质量、信度的重要基础。一是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工作纳入深化教育评价改革重要内容,建立党政部门领导、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二是创新管办评分离的协同评价模式。行政管理部门把控方向、督促整改、运用结果,高中学校强化自评、改善内控、持续改进,评估机构专业开发、组织评价、监测分析。三是建立健全评估专业规范。依据《评价指南》相关要求,办学质量评价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有科学的评价流程,有规范的质量评价手册,有结构合理的专家队伍,有互联共享的评价信息系统,有评价全程的质量监控体系等。四是打造新时代的教育评估文化。高品质的评估文化是学校质量评价的灵魂,倡导具有普通高中质量评价特色的评估文化建设,对构建立德树人的落实机制、塑造高中教育的美好样态具有重要意义。
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
天津市第二南开学校校长 孙茁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明确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都明确提出“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要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引导确立科学的育人目标,确保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的出台恰逢其时,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评价指南》突出先进性。在《评价指南》中,评价内容的第一部分就是“办学方向”,在“办学方向”中明确提出“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这既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在高中阶段教育的延伸,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校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推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促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评价指南》凸显对教师的重视和关怀。评价内容第三部分“教师发展”的三项关键指标,其中两项是“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健全教师激励机制”。例如,“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注重精神荣誉激励、专业发展激励、岗位晋升激励、绩效工资激励、关心爱护激励”,这里的激励不仅包括专业发展、关心爱护,还明确提出了岗位晋升、绩效工资、精神荣誉几种激励方式。基层学校在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定、岗位设置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风险点,这就需要来自一线的校长们换位思考,站在教师的角度思考问题,主动对全校教职工开展意见征询,通过实名问需取得第一手资料,制定科学、规范、具有教育教学工作引领作用的岗位晋升方案,充分尊重教师的个人业绩,再综合教师代表大会和评审委员会的意见,形成个人、群体、专家的三维评价指标体系。“精神荣誉”作为教师专业成长的助推器,可以是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证书荣誉”,可以是做课展示、大会发言、经验传承等“上台荣誉”,还可以是炫动校园人物、领读者、三十年教龄照片版成长树等“活动荣誉”,同样运用过程性评价、描述性评价等多元评价方式,突出全面育人和教育教学实绩,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倾向,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评价指南》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评价内容第五部分“学生发展”中,对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都提出了非常具体而明晰的要求,包括“尊重自然、保护环境,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主动参与实验设计,能够完成实验操作”“掌握1—3项体育运动技能,有效控制近视、肥胖”“掌握1—2项艺术技能,会唱主旋律歌曲”“在农业生产、工业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践中,主动体验职业角色”等。这种评价方式适应高中学生的成长特点,在关注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同时,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中国教育报》2022年01月28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