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下的偶然因素是无差别的,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那个不幸者。疫情未灭,网暴应止。
伴随着疫情的发生,网暴现象屡“批”不绝。1月12日,大连发现2人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系天津返连人员。感染者小白(化名)就读的大学在津南区,曾去过周边商场。而据流调信息显示,天津多名阳性感染者也去过该商场。1月9日,2人抵连后已按要求居家隔离。小白表示,自己身体暂无不良反应,但个人流调信息泄露遭到网暴,她和家人承受很大压力。
熟悉的情节又出现了,而道理还是那些道理。网暴从来没有正当性和合法性,也不存在事出有因、情有可原一说。网暴是思维上的无知,行动上的无能,必须坚决反对。
对于这些网暴者,不能姑息纵容,也不能止于批评教育,而应采取措施,追究相应责任。早在2019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规定,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其中,网络暴力是明确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这一点应在具体的案例中予以体现和强调。
当然,还要追问的是,当事人的流调信息是如何泄露的?是技术性的原因还是人为所致?暴露了哪些漏洞?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这背后可能涉及的与流调相关人员的违规甚至违法行为,也需要查清查实。毕竟,先有信息泄露,才有网络施暴,如果漏洞的源头都无法堵住,就不可能实现对个人信息的有效保护。只有让信息泄露者和网暴者都得到应有处罚,完成责任追究的闭环,才能形成示范效应,在大众心中激起对法律的敬畏,以及对网暴行为的深刻认知。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1月12日上午9时,天津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于2021年12月23日(含)以来离津总数345295人,其中,学生337212人,教职工8083人。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如若都是依法依规返乡,就理应得到有效保护,而不是遭受各种歧视和非议。不只是大连,各地都应在做严做实流调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流调信息保护机制,确保不被泄露。
自疫情发生以来,确诊病例或密接者个人信息被泄露,进而遭遇网暴的事情屡有发生。对于这一现象,我们必须有系统性的应对。
上海市政协委员游闽键就曾建议,严格规范流调操作流程,对信息进行脱敏处理,并建立个人信息流转留痕机制,以在采集、汇总确诊患者个人信息等方面落实个人主体责任;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同步公开处理情况。各个地方不妨就此积极开展探索与尝试。防疫确实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权利和利益都应该让渡,彼此理应是一致的,而非冲突的。
两年来,不少地方的防疫机制确实暴露了一些问题,除了及时修补、加强外,我们理应有更多的反思,或是从疫情这面镜子中学到一些东西。比如学会换位思考,学会理解包容,学会让理性驱赶情绪。疫情之下的偶然因素是无差别的,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那个不幸者。疫情未灭,网暴应止,关键在于转变认知,提高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