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党建 > 正文

小事情接诉即办,微治理有大作为

高新勇 孔祥利    2022-12-12 16:22:50    光明日报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到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管理能力强了,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北京市推行接诉即办改革,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以人民群众幸福为主线来确定发展目标,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来达成发展共识,着力构建社区“微治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事情做到细处,把工作落到实处,探索形成了具有示范意义的超大城市治理“首都样板”。

社区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民众生活日常的主要场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据相关调研统计,在北京市部分治理类街乡镇中,社区层面的民意诉求已经占群众诉求总量的70%以上。接诉即办改革开启社区“微治理”模式,坚持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依托12345热线及时发现社区居民实际诉求,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渠道与协商方式解决社区范围内各种民生问题,通过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将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至社区,瞄准基层治理短板,让各政府部门围着基层转、围着群众转、围着问题转……4年改革推进下,社区运行网络越织越密实,社区服务也从“最后一公里”向“最后一百米”不断延伸。

“城,所以盛民也。”只有当城市中每个微观个体的需求、智慧和能力都得到充分的尊重与满足,整座城市的韧性和生命力才能得以充分彰显。每一件诉求背后反映的都是群众的心声,接诉即办改革从“微”处着手,关注居民日常生活需要,尊重民众个性化和差异化的诉求,不断优化社区服务供给内容、标准和流程,积极运用热线平台、“微网格”等新兴技术手段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在推动居民诉求快速解决过程中,尤其是涉及物业管理、胡同停车、垃圾分类等老百姓的“身边事”时,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通过协商、议事和定期召开专题会等形式,让社区居民充分参与进来,就能实现政府职能部门、物业企业和驻区单位等多方资源的有效链接,尽可能做到各类小问题、小矛盾“不出社区”。及时吸纳和疏解民众诉求不停步,工作机制探索也无止境。做好做精社区“微服务”、畅通社区“微循环”,“社区连心日”“及时办”“拉家常”和“走动式工作法”等新探索值得鼓励并不断升级。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接诉即办改革是社区“微治理”的有效实践,全面提升了社区精细化服务管理能力,有力夯实了社会治理的基层基础。实践永无止境,持续推进接诉即办改革、做好社区“微治理”这篇大文章也需要从细处着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发挥党建引领把关定向的作用。社区治理多是针对停车难、买菜难等“家长里短的小事”,但每件都与社区居民利益直接相关,矛盾点多。因此,必须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继续以接诉即办诉求机制为抓手,认真梳理社区居民问题诉求,合理确定“微治理”的事项范围,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完善协商议事平台,整合社区资源,加强对社区“微治理”的全程指导和督促,最终达到各方均认可的治理目标。

聚焦社区民生高频问题。社区是民生问题高度叠加的场域,涉及教育、医疗、养老、就业、最低生活保障等多个领域。聚焦高频共性的民生问题并及时高效地加以解决,是社区“微治理”的工作重点。要及时瞄准人民群众热点难点问题,针对群众普遍反映量大的突出问题,聚焦职责交叉、亟须改革的难点问题,采取“每月一题”等专题治理方式,全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前置分析预判问题类型集中破解。

加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当前,北京市接诉即办改革实践探索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例如,完善居委会、业委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和社会单位共同参与的“五方共治”机制,有效协调社区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推广“小院议事厅”“一书三单”机制等做法,健全以党建引领为核心的协商议事机制、凝聚治理共识;将现代信息数据技术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加强社区数字化智慧化建设,着力打造“诉求解决、主动服务、群防群治”三位一体综合化网格工作模式。

(作者分别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抚州市临川区:擦亮“才乡统计 · 数智先锋”党建品牌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