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玉波)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坚持党工组织统筹组建,重点加强全区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组织建设,尤其要探索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党工组织建设工作。
《意见》强调,要坚持党建带工建机制统筹运行。自治区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建带工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建与工建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加强与工会组织的联系沟通,把“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务公开等制度与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同步开展、同步落实。各级工会组织要重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把职工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要强化服务意识,整合服务资源,做到党工组织阵地联建、资源共享。
《意见》提出,要坚持党工活动统筹推进。各级党工组织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步构建“互联网+”服务党员、职工工作体系,共同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发展,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