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徽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指示精神,坚持守正创新,聚焦乡土人才作用发挥,着力打造一支各有所长、生机勃发、为民服务的乡土人才“生力军”,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架起政策“桥”,拓宽“纳才”视野。印发《关于开展徽县首批乡村振兴优秀乡土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突破传统唯学历、看身份、筛年龄等评价观念,拓宽评选视野,创新评价标准。划分技艺技能类、技术应用与推广类、经营管理类等3个类别,把拥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种养殖能手、能工巧匠、经营能人、乡村电商和致富带头人等各类长期活跃在乡村发展一线人员作为“纳才”对象。打破地域观念,将外地到本乡镇领办合作社、经商兴业、有一定作为的人员纳入选拔范围,拓宽选拔渠道。
掌好选用“舵”,搭建“育才”平台。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式,严格“基层组织推荐、行业部门筛选、资格审查、会议研究、网络公示”等程序,选拔出“徽县首批乡村振兴优秀乡土人才”47名,颁发“徽县乡村振兴优秀乡土人才证书”,并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元。择优推荐申报“陇南市乡村振兴优秀乡土人才”13名,为各类乡土人才树立标杆、明确方向。搭建优秀乡土人才培育平台,推荐参加“西部之光”“陇原之光”等人才培养计划,鼓励与科研机构或技术推广部门合作,承担农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等项目任务,引导建立工作室、传承基地、见习中心,举办大讲堂,开展培训进田间等活动,激励乡土人才在乡村振兴中贡献才智、发挥作用。
筑牢保障“堤”,营造“爱才”氛围。健全优秀乡土人才年度考核激励制度,下放乡镇管理考核自主权,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考核等次进行综合评定,对“优秀”等次发放奖励补贴1000元,对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进行通报表扬。注重政治关怀,坚持“三个优先”,在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优先考虑,在推荐参加各级表彰评选和休假疗养时优先考虑,在申报省市重点人才项目、科技计划项目时优先考虑,同时,在教育、医疗、税收、奖金和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提供坚实政策保障,促使乡土人才队伍迸发创新创业激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作者单位:甘肃徽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