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提供了基础规范、基本依据。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加强阐释解读,形成深入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不少地方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带头学习《条例》,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青海省纪委召开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工作,扎实开展学习研讨交流。“要坚持系统思维,把《条例》与其他法规制度贯通起来,坚持一体理解把握、一体执行运用。”该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青海省纪委监委已将《条例》纳入今年全员培训课程,有针对性地分层分级开展学习培训,持续“送教上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注重推动乡镇和企业、机关、高校等基层纪委的学习,做到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学习《条例》全员覆盖。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任务,各监督检查室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指导。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风宪”讲坛、网络平台送学等方式开展学习。灵川县纪委监委组织各乡镇纪委开展“自主学+集中学”、“线上+线下”联动学,通过多种形式将学习覆盖到最基层。
“应该结合《条例》要求,把信访、案管、派出和监督检查部门互相告知和移交问题线索的流程写入正在制定的《线索管理办法》中”“建议多样化利用案例剖析,既用案例本身进行警示教育,又把查办过程和摸排突破的方法用作纪检监察干部分类业务培训”……1月11日,重庆市涪陵区纪委监委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派驻派出机构负责人学习《条例》。在原原本本读、逐章逐条逐款学的基础上,参会人员联系实际,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深入思考谋划,提出贯彻落实的思路和举措。
上海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丰富学习方式,采取专题研讨、宣讲辅导、测验测试等多种形式,推动《条例》学习走深走实。嘉定区纪委监委以青年干部交流心得、老同志点评的方式开展深入研讨。据悉,今年以来,嘉定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专题学习17场(次),参与超过300人次。奉贤区纪委监委推动学以致用,该区纪检监察干部就《条例》具体内容,结合审理案件中遇到的问题展开讨论。“针对自办案件中涉及区管干部处分是否需要召开支部大会的问题,原先我们需要翻查相关解释和答复,现在《条例》第三十七条给出了明确规定,为审理工作提供了纪法条款指引。”奉贤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表示。(徐菱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