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护城河里的水清亮多了,附近居民都喜欢来这里锻炼身体。”日前,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干警前往护城河“回头看”时,正在河边散步的居民老王欣喜地说。
2021年8月,尉氏县检察院在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对线索进行排查时,发现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造治理的护城河内,有大量漂浮物聚集堵塞河道,河水呈黑绿色,气味恶臭呛人。
污染源在哪里?在多头查找线索无果后,尉氏县检察院决定启动“党建+公益诉讼”模式,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检察长任总指挥、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担任主办检察官、6名党员业务骨干为组员的专案组,在办案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由主办检察官在交通要道、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和附近农村深入走访调查,书记员则负责协助收集证据、询问相关证人、全程记录取证过程等。
在排查过程中,附近几家饭店的异常行为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饭店正常每天都有专人收泔水,唯有这里的几家饭店多天也不见有人来收泔水,据附近商户反映,经常有辆半斗车在深夜停在这里,但没有人了解车辆去向。
办案人员初步判断,这很可能是护城河污染的根源。据此,尉氏县检察院临时党支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预案,按照程序规定携带执法记录仪,安排6名党员干警组织夜班,每2人为一班在护城河附近的饭店轮流驻守,对饭店监视取证,扎实固定证据。
在布控的第四天凌晨,一辆半斗车驶入现场,车上装有多个白色水桶。一小时后,车上水桶均倒满泔水,该车将泔水等餐厨垃圾全部倾倒在护城河内。随后,在检察干警的监督下,环保执法人员将半斗车司机李某当场抓获。
经过对案情细致研究,尉氏县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了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针对相关行政单位反映的监管责任划分不明确,法律依据不清楚等情况,该院与两家行政单位、案发地乡政府联合,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作为听证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办案人员通过PPT、图片和视频等方式展示了调查的证据以及各职能部门应当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就案件的办理经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进行了阐述和说明。听证员依次询问了有关详情,并发表了听证意见。最终各方一致认为,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作为该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具有统一监督管理职责,应当由该局对违法行为采取监管措施,责令违法行为人对污染河道进行清理整治。
达成一致意见后,尉氏县检察院向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严格履职,依法对三家饭店的违法行为采取监督管理措施,强化对城市水体的日常巡查和保护,加强监管和宣传引导,防止类案发生。收到检察建议后,环保部门高度重视,除了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外,还邀请了检察机关和社区代表监督三家饭店对该段河道进行疏通清理,恢复护城河水原貌。日前,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将履职整改情况书面回复至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