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压实“一岗三责”,让绩效考核进一步向体系化转变,实现考核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哈尔滨市公安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聚焦全局各单位领导班子绩效管理,通过运用“顶层设计考核、深化捆绑考核、动态督导考核”的“三项考核”机制,积极构建绩效考核新体系,树立讲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进一步激励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奋发作为,助推冰城公安工作持续提档升级。
顶层设计考核
增强考核“可比性、操作性、客观性”
做好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离不开顶层设计。哈尔滨市公安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定了《所属各单位处级及以上现职领导干部和各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刑巡交大队主要领导绩效考核方案(试行)》,通过科学谋划、整体推进,让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步入科学轨道,激励广大干部真抓实干、争先创优。
合理设置考核序列,自上而下设置三个考核层级。根据机构职能与领导干部具体职务分工,在每个层级中划分成若干考核序列和竞比单元,进一步增强考核对象的可比性。
明确细化考核分工,严格执行下考一级工作原则。由政治部牵头组织对直属各单位、各分、县(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考核;政治部指导刑侦、巡(特)警、交警支队对其内设机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同时还指导上述单位对分、县(市)局对口警种主要领导进行考核排序,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实际操作性。
创新优化考核方式,更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通过采取个人自检自查、本单位审核把关、市局战线监督倒查、市局汇总验收、网上公布成绩的形式,实现考核全流程公开,保证各项考核指标数据的客观性。
深化捆绑考核
多维度衡量干部“德能勤绩廉”
哈尔滨市公安局坚持将捆绑考核理念贯穿考核工作始终,建立囊括全局各方面重点工作的考核指标体系,与干部绩效考核深度挂钩,多维度衡量干部“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为科学精准用人提供数据支撑。
建立三级捆绑考核体系。搭建贯穿市局、分局、派出所的三级捆绑考核体系,采取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条块”包保形式,由市局警种的内设机构对下捆绑分、县(市)局的对口科队,分、县(市)局科队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划分为打击、管理、综合三个序列,分别对派出所案件办理队、社区警务队、综合指挥室进行包保,包保对象本警种业务考核成绩直接影响包保主体的考核成绩,强化包保主体服务基层意识。
构建四级指标体系。紧紧围绕上级机关和市局党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市局警种承担的一级指标;警种依据一级指标向分、县(市)局下达二级指标;分、县(市)局向基层所队下达三级指标;基层所队向民警下达四级指标。自上而下,层层压实责任,最大限度突出重点,服务中心工作,让市局党委中心任务直达基层“末梢神经”。
明确四部分考核权重。领导干部考核总成绩基础分100分,考核项目由本人政治工作、本单位考核成绩、分管部门(战线)考核成绩和重点专项工作四部分构成。其中,领导干部分管部门(战线)的考核成绩占个人总成绩不低于50%;分管部门(战线)的考核成绩中,包保对象的考核成绩占比不低于40%。以此引领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过渡,更好地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
动态督导考核
“定时、定点、定向”考出干部实绩
哈尔滨市公安局牢牢盯住重点工作与关键节点,采取“定时、定点、定向”相结合的考核模式,让考核工作贯彻公安工作始终,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工作执行力和业务水平,助力公安中心工作抓实落靠。
日常工作定时考。采取“周纪实、月总结、半年初考、年终总评”的办法,对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领导干部每周撰写工作纪实,主考部门每月对领导干部自身建设、队伍违法违纪、风险隐患排查等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工作总结,年终时进行总评,让考核工作走上制度化道路。
重要时期定点考。在关键节点,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派出所开展专项包保,抽调政工、纪检、督察等部门成立联合考核组,对领导干部包保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实地检验领导干部在重要时间节点的应急处置和指挥协调能力,全面考验干部综合素质。
关键指标定向考。锚定“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派出所“两队一室”警务模式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哈尔滨建设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考核,由考核主体常态化跟踪问效,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攻坚,切实考验领导干部攻坚克难的能力和水平,不断锤炼过硬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