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为了解决我们之间的劳动争议,花费了大量精力,连午饭都没吃,我们想送面锦旗表达谢意!”近日,在四平中院第六审判庭,被上诉人宋某、李某等30名劳动者接过调解书后高兴的说。
2021年,四平市30多名劳动者因四平某公司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款项发生纠纷。劳动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公司对仲裁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一审判决劳动者胜诉后,该公司以一审认定的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时间节点有误为由上诉至四平中院。
疫情当下,如何既能保障民生,又要助企纾困成为四平中院审判工作重中之重。民四庭法官经过认真梳理和分析,认为该系列案件所涉的30名劳动者是靠工资维持生计的弱势群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进而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等系列纠纷错综复杂,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激化矛盾。在厘清案涉事实及明确法律关系后,法官们分工协作,首先通过背对背方式调解入手,释法明理,缩小争议差距,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让双方都能有个满意的结果。
经过调查和电话中反复沟通,法官先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法条为依据,就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等问题与公司方律师联系和确认,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在其诉请范围内得到支持。接着,又通过劳动者方的法律援助律师与劳动者代表进行沟通和释法明理,促成劳动者与公司方达成调解意向,劳动者和公司方剑拔弩张的对立情绪得到缓解。
法庭上,30余名当事人和代理人悉数到场,但公司方的律师突然表示公司股东深圳公司意见有变化,调解内容须进行修改。已达成的调解方案突然要进行更改,让30名劳动者产生了不安情绪,大家纷纷指责公司不诚信。法官又通过公司方律师联系到深圳公司负责人,进一步沟通,晓以利害。1个多小时紧急协商后,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法官趁热打铁,迅速制作调解协议,共同签字后协议生效。至此,先后经过7轮反复调解、3次起草调解协议、共计40余万元的劳动争议系列案件,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圆满解决。
涉民生案件的妥善解决,化解了社会矛盾,也消除了信访隐患,过程虽然颇多周折,但双方都认可的结果让法官深感欣慰。“简单判决很容易,矛盾并不一定彻底解决,后续执行也很复杂。调解结案,提高了效率,也增加诉讼双方的满意度,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民四庭负责同志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