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工作专班推进会。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晓天主持会议,公安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环境局、知识产权局、银保监局、工商联等成员单位及中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11月13日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执行合同专班下步工作的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提升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视程度。切实增强做好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工作主动性,把考核标准掌握清楚,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工作目标。
二要对标对表先进地市工作经验。切实增强大局观念,要站在全省先进的角度形成工作应对策略,提高工作水平,提升争先进位意识。
三要协调配合,进行任务分解。加强对上级部门和专班内部的沟通协调力度。专班办公室要做好汇总、协调、督办、落实工作,各责任单位同时也要负起责任,做好各自相应配合工作,并对丢分项目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对新的工作任务进行分配,要求再巩固优势指标,补齐短板,找准差距,扩大得分项目。
会议要求,专班各成员单位要进行长远谋划工作,全力以赴完成执行合同专班各项工作任务,为打好第四季度擂台赛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