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矿业公司检查时发现,公司化验室内存有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无法提供《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单位备案登记表》,在《福建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查无该公司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备案、购买备案、使用备案等备案信息。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对该公司处以一千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只是警示,我们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方面重点还是制定规章制度,加大宣传及巡查力度,让涉爆企业在使用民爆物品上更加安全规范。”永安市公安局燕南派出所所长刘叶波说。
11月15日,走进燕南派出所,翻开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清晰可见一套完整的民爆专管民警、派出所领导、片区民警“三级巡查”制度,明确巡查人员岗位职责,制定民爆储存、出入库、作业等环节巡查要点。制度管人管物提升服务质效,助推矿区安全生产和永安平安建设“加速跑”。
“我们将民爆物品使用单位分类划分,对从业人员建立基础信息台账。”刘叶波说,我们还采用后台调数据和现场查台账等方法,定期检查爆破公司清退制度落实情况,对清退制度执行不严的,采取通报、约谈、暂停爆破作业等措施。
流向登记严格跟进。燕南派出所还有一套健全的民爆物品监管使用制度,严格规范涉爆物品各环节的流向登记,时时掌握并不定时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依法从严处理;落实购买备案、销售备案和使用备案,做好台账登记和信息系统录入,确保危险物品的合法交易和使用。
现场作业管控如何跟进?燕南派出所要求爆破公司在爆破作业前必须填写《爆破设计说明书》,由爆破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地质条件、钻孔情况和周边环境,精准设计爆破作业参数,评估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绘制爆破平面示意图、网路示意图、炮孔装药结构图,实现民爆物品使用数量的精确管理;要求每次爆破作业均使用“爆破助手”APP,实时上报民爆物品的领取、运输、使用、清退数量,让作业现场安全有序,防止爆炸案(事)件发生。
与此同时,永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还联合各派出所建立民爆物品视频监控中心,将5座民用爆炸物品存储仓库和16个硐采矿山爆破作业点的监控视频接入公安机关,共接入92路监控探头,监控中心建立以来,开展视频巡查344次,发现问题隐患6处,已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