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持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第四至第六部分。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尹喜峰主持学习。
会议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实干笃行。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以及新修订的党章和党的二十大形成的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掌握内核精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第一,要深刻领会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坚持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建设“六个龙江”、打造“七大都市”奋斗目标,以防风险、严打击、善治理、优服务,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治安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为护航全市经济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第二,要深刻领会教育科技人才的重大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用公安事业凝聚人、吸引人,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考核机制。要严肃干部任用,真正做到严格选人才、建库储人才、择优用人才。要加强教育培训,充分认清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的根本问题,着力打造一批政治忠诚、本领高强、能力过硬的公安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第三,要深刻领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部署。全市公安机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利益,努力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