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法院认真领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书记许勤关于实施“四个体系”工作部署,压实领导责任、细化推进措施、强化考核评价、抓好督导问责,以新状态、新担当、新能力、新作风,大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目标导向,在领导责任体系中勇担当聚合力
高度重视。巴彦县法院党组从开始就确立“高起点启动、高标准要求、高质量落实”的基本思路,绘制完成一张“目标明确”“线路清晰”“点线分明”的规划图。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经济持续向好的当务之急,是推动法院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策,是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根本之举,是回应群众期盼的必做之功,推动营商环境从“软指标”上升为“硬任务”。
压实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战线领导分工负责、责任庭室具体负责的分工负责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的主体责任体系。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工作专班,形成党组抓总、上下联动、专班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瞄准目标。始终以“争做标杆、走稳前列”为目标引领,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对标一流水平、坚持最高标准、聚焦靶心发力,全力以赴促进“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核心指标保持高位稳定运行,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向好。9月份“保护中小投资者”各项指标在全市法院占位第1名,“执行合同”“办理破产”各项指标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二、坚持需求导向,在工作推进体系中谋举措增亮点
迅速启动,把好“方向盘”。研究制定《巴彦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会,以党组会、支部会等形式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委、上级法院和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全院干警撰写“解放思想、振兴发展”主题研讨文章105篇,牢固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案案是环境”理念,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对标一流、提质增效。
出台措施,找好“着力点”。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出台《巴彦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司法服务水平二十条措施》,切实在思想上立足“高站位”,在诉前架起“探照灯”,在诉中织密“服务网”,在诉后系好“安全带”,把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各方面,努力打造覆盖市场全领域、全主体、全链条、全环节精准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
对表对标,挂好“作战图”。主动加强与市法院对口部门和巴彦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召开营商环境重点指标讲评会,准确把握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吃透工作要求,确保优势指标得到巩固,弱势指标及时提高。各部门紧扣时间节点、关键环节、重点任务,挂图作战,全力做好工作统筹、任务分解、沟通协调、跟踪督办、梳理汇总等工作。
多措并举,拉好“防护网”。坚持平等保护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保护中小投资者”等方面持续发力,打出一系列“多、快、好、省”服务企业发展“组合拳”。
积极推进多元解纷,让企业更暖心。坚持将非诉机制挺在前面,引入5家调解组织入驻法院,为企业提供更多选择、更高效率、更低成本的纠纷解决路径。聘请退休老法官担任导诉员,大力推进诉前辅导和分流,积极引导涉诉企业选择诉前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纠纷。诉前调解受理涉企案件4218件,结案4189件,成功3132件,申请司法确认352件,诉前化解率66.78%,让企业搭上多元解纷“直通车”。
不断缩短办案用时,让企业更放心。积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合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用足用好督促程序等,推行要素式庭审和表格式文书,为实现公平正义助跑提速。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涉企案件5520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4284件,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5.53天,同比减少35.88天,发出表格式文书4份。有力推动“僵尸企业”司法处置,加快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审结破产案件2件。树立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创新“滚动解封”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共执结涉企案件2708件,结案平均用时65.22天,执行到位金额3811万元。同时,强化提效更要提质的办案意识,召开错误瑕疵案件讲评会4次,全面深入点评案件44件。评选出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十佳文书”和“十差文书”并在院内公开展示,推动法官自我加压,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水平。
延伸司法服务职能,让企业更舒心。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法院开放日等为契机,邀请企业代表参观法院、旁听庭审、参与座谈6次,征求意见建议“零距离”。深入开展“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活动,班子带头到31家企业调研走访,为企业答疑解惑在发展中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130余次,解决企业“成长烦恼”。和县工商联签订合作备忘录,深化务实合作,携手为民营企业提供更贴心的法律服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成果,积极营造尊商、重商、安商、扶商的良好氛围。向辖区5家银行机构发出司法建议,助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高效化解。银行机构纷纷复函表示司法建议非常及时,将认真学习研究,落实具体要求。
有效减轻企业诉累,让企业更安心。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升级改造,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为企业提供立案咨询、诉讼指导等服务,对涉企纠纷优先立案、一窗通办。共受理涉企纠纷6988件,当场立案率100%。大力推广黑龙江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智慧法院平台深度应用,为企业提供零接触、高效率、低成本、一站式的诉讼服务。办理网上立案6830件、网上保全604件、12368热线提供诉讼咨询、案件查询等1949次,电子送达文书6830次,让企业办事更“简”。
三、坚持结果导向,在考核评价体系中明奖惩争先进
建立考评制度。切实发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工作“风向标”“指挥棒”“快车道”作用,规范考核项目,细化考核规则,完善考核办法。对综合考核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隆重表彰、激励先进;对考核评定较差的部门或个人,及时约谈、严肃问责。
明确考核标准。将全面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将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建立涵盖营商环境执行合同44项指标、诉讼服务39项指标、审判执行质效40项指标的考核体系,以标准化方式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深入、有效推进。
强化结果运用。精准运用考核结果,旗帜鲜明地奖优罚劣,将优化营商环境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评先选优、提职晋级等的重要依据,真正让干得好的“立起来”,让干得差的“动起来”,引导干警突破常规、比拼争先,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
四、坚持问题导向,在督导问责体系中见真章促落实
建立监督问责体系。严格实行“日提醒、周通报、月点评、年考核、常态化督导”推进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标任务进行全过程督办,定期通报各项指标进展成效和突出问题,确保监督结果客观、反馈意见规范、问题解决及时。共下发《审判工作情况通报》46期、《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通报》12期。
完善督导推进机制。每周召开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协调会,盘点各专班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党组听取营商环境专题汇报4次,下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11期。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督察检查常态化,以严督真查推动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共开展审务督察18次,通报批评干警84人次。
畅通问题反馈渠道。畅通企业和社会反馈问题渠道,形成线索清单,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到位,及时销号反馈,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以督促改、以督促建、以督促优,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共收到反馈问题4个,已整改3个。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常抓常新的系统工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巴彦县法院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聚焦企业关切,提升服务效能,强化法治保障,通过全链条“亮化”、全方位“优化”、全要素“细化”,着力打造“风景这边独好”的营商环境“巴彦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