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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止损27万!昌南公安成功劝阻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

2022-09-20 11:15:54    昌南公安微信公众号

 

近日,南昌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监测到王女士可能正在遭受诈骗,立即联系辖区莲塘派出所民警开展工作。民警多次拨打王女士的电话,都无法接通。时间就是金钱,为了能够快速找到王女士,民警一边联系王女士女儿说明情况,同时立即赶往王某家中进行劝阻。

王女士女儿通过电话联系王女士,数次拨打后,正准备出门前往银行转帐的王女士终于接听了电话,其女儿将民警告知的情况悉数向王女士说明,听了女儿的话,王女士还将信将疑。

这时,民警已赶到王某家中,并向王某表明身份,苦口婆心劝导,耐心向王某普及反诈常识,讲述诈骗案例,王女士这才相信自己受骗了。

经了解,当天王女士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地公安民警”,称王女士名下的银行卡涉嫌犯罪,需要配合办案,要求王女士进行身份证确认以及银行卡信息录入调查,并要求将银行卡内的钱转入对方指定的安全帐户进行查证。

当民警得知王女士已将个人身份证以及两张银行卡卡号、密码等信息告诉对方后,立即带领王女士前往附近银行,将王女士两张银行卡里面共计27万元款项及时取出,王女士未有任何损失。

遇到类似骗局要怎么做?

谨记以下“三个不”:不听、不信、不转账。

温馨提醒

冒充公检法诈骗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具有一定针对性、精准性,而非撒网式的诈骗。诈骗分子掌握了受害人的部分身份信息,如性别、姓名、年龄、身份证、手机号、住址等,在博取受害人信任后实施诈骗。

骗子一般情况下会使用“00”或“+”开头的电话号码和QQ、微信与受害人联系,并且经常会出现通缉、洗钱、走私、贩毒、身份被冒用等犯罪的关键词。

骗子自称警察、检察官、法官等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或“帮助转接”国家权力机关工作人员,并且很“关注”受害人的钱、财产情况,要求受害人安装用途不明的App、登录指定的网站填写信息、扫码付款、提供短信验证码等。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QQ和微信等社交工具办案,也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不会通过互联网发送“通缉令”“逮捕令”,更不会在电话里要求受害者提供银行卡账户或者支付宝账户等信息。如不慎被骗或遭遇可疑情形,请保存好相关链接和证据截图,拨打110或前往当地派出所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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