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大海林分局为“护种保收”附加“警示码”

2022-09-16 15:25:32   

金秋9月,正值林区红松球果采收时节,为有效防止和减少盗窃、越界采摘等案事件及毁林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维护好林区生态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大海林分局(以下简称大海林分局)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有针对性地开展巡逻检查和普法宣传活动,切实保护好辖区森林资源安全及红松果林承包户的合法权益。

连日来,大海林分局各派出所深入施业区实地查看红松果林采摘情况,核查采摘人员的身份信息,并督促采摘人员在采摘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不要在林区吸烟、使用明火,严禁采用折树枝、锯树头等毁坏母树行为采收红松球果。对往年盗窃红松球果发案率高的区域,民警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告诫入山采蘑菇的群众进入他人承包的红松果林内偷摘红松球果是盗窃行为,会受到法律制裁。同时积极向辖区群众倡导宣传爱林护林的重要意义。各派出所与辖区林场(所)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商讨秋季红松果林资源保护事宜,形成资源管护合力。

通过阶段性的巡逻检查和宣传教育,有效提升了大海林辖区红松果林承包户和群众的法治意识、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了共同维护好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好绿色家园的良好环境。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桂林兴安县:活用绩效“指挥棒”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