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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2022-08-26 09:26:40    改革网

改革网哈尔滨8月25日讯(记者 袁小峰)8月25日上午,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主办的“黑龙江省‘非凡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围绕黑龙江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不断激发振兴发展动力活力”专题发布会召开。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黑龙江省全力推动现代农业建设,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实现了农业产能提升、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李文德表示,黑龙江省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盘活农村沉睡的集体资产,2017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7号),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性文件。到2019年年底,黑龙江省率先完成了国家改革试点任务。目前,全省已有10026个集体经济组织组建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占集体经济组织总数的99.9%,改革试点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793.8万人,量化经营性资产189.6亿元,明晰了集体成员与集体资产的关系,将集体公共所有的收益权量化到户到人,形成了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农民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2020年,黑龙江省人大又颁布了全国首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2021年4月,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资金27亿元、集体资源286万亩,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去年,全省农村集体净资产达到516.9亿元,当年实现收入76.5亿元。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经营全国领先。加快构建以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着力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目前,全省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数量6.17万家,建设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564家。全省农民合作社数量达到9.5万个,其中省级示范社877家。2021年,全省50亩以上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47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1.5%。

农业生产托管走在全国前列,有力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黑龙江省聚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等各类主体大力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2021年,在全国率先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整省推进试点,落实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县20个、试点县29个和示范乡镇100个,全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达到1.48亿亩次,服务小农户190多万户,完善了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进一步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其中,2021年全程托管服务面积2042万亩,今年超过3000万亩,在不改变农户经营权的前提下,优化了生产要素配置,提高了作业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实现了服务主体与农民双增收,创新探索出具有黑龙江省特色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龙江模式”。

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融合步伐进一步加快。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释放一产“接二连三”功能,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加速推动“粮头食尾、农头工尾”头尾衔接、头尾一体、整体升级,延伸农业产业链,打造优质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态势,加快解决黑龙江省农业“量大链短”问题,有力促进了黑龙江绿色大基地、大粮仓向大粮商、大厨房、大工厂的产业化升级。2021年,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32家,带动农户数274.8万户。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和营业收入分别达到4601个、4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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