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城区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标准条件,规范选任程序,强化监督管理,打造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倡树鲜明导向,树正干部选拔任用“风向标”。一是坚持政治首位。把是否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检验干部政治素质的基本要求,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综合运用日常了解、任前考察、年度考核结果,以及纪检监察、巡察、审计、信访反馈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干部政治表现,对政治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二是坚持事业为上。从事业需要出发选干部、用干部,分别明确每个岗位需要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经验,统筹考虑干部专业背景、工作经历、性格特征等因素,选干部、搭班子,努力做到因事择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充分发挥干部配置最佳效应。三是坚持实绩实干。突出以事察人、以绩选人,考准考实干部实绩,结果与干部调整、提拔使用等挂钩,真正做到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
强化审核把关,把住干部选拔任用“风险点”。一是严把动议酝酿关。按照人岗相适标准,综合考虑职数空缺、班子结构以及干部能力特长、任职经历等因素,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在充分酝酿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党委推荐提名责任,凡是向组织推荐干部,都事先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写出推荐材料,并充分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保证了民主推荐干部的质量。二是严把人选考察关。强化意向性人选档案审核,突出“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查,对档案审核不过关的,不启动考察程序。认真落实推荐、考察、公示等制度,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了解等程序,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干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客观准确评价干部。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认真落实任职谈话制度,对调整人员由县委主要领导和组织部班子成员进行任前谈话。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强化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动态监测,加强对试用期干部的考核管理,对表现较差的,取消任职资格,有效防止选人用人的失察失误。
从严监督管理,织密干部选拔任用“防护网”。一是突出监督重点。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掌管财物等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并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信访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人选所在领导班子和个人在监督执纪、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做出定性结论,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二是延伸监督触角。畅通电话、网络、短信、来人、来信等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选人用人方面有关问题,成立专门调查小组,开展调查核实,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建立社会监督员队伍,聘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老干部、老党员为监督员,及时收集问题线索,搭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网络。三是注重源头预防。突出关键少数,经常性与干部谈心谈话,全面了解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咬耳扯袖,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让干部习惯在有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健康成长、干净干事。(文斌 范思敏 魏宇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