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7月11日-13日陕西省强降雨天气过程,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高度重视,加强防范应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指挥调度
7月10日22时,省防总启动省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省应急管理厅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趋势,持续进行会商研判,对商洛、榆林、延安3市12个县区进行防汛值守抽查,并动态电话调度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值班值守情况,要求坚守岗位,时刻在状态,做好指挥调度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是加强风险预警
先后发布5期预警,并及时共享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保持备战状态,布防重点区域;向相关区县政府发送地质灾害警示函或预警提示函,要求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迅速组织群众转移避险;提醒延安市、榆林市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抓紧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范治理,做好基层地质灾害群防群测工作。
三是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要求各产煤市县和煤矿企业加强雨情防范,严格落实暴雨极端天气停产停工撤人制度;要求瓦斯督导组对督导矿井有关情况进行抽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工生命安全;要求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企业加强对周边隐蔽致灾点的巡查防范,严防极端天气引发地下矿山透水、淹井、露天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和排洪系统损毁等事故发生。
四是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下发《关于加强汛期天通卫星电话使用的紧急通知》,督促各地加强汛期天通卫星的使用管理,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基层一线,所有天通卫星必须时刻保持应急状态,一旦发生险情、灾情,第一时间报送相关信息。迅速通报各专业救援队伍,加快装备维护更新及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暴雨、地质灾害等突发事件各项准备,目前各队伍均处于临灾备勤状态,分布全省各重点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