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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绥阳分局出实招、破困局 “三亮、四比、三评”激发新动能展现新担当

2022-07-08 16:08:42   

 

为进一步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绥阳分局采取了“三亮(亮身份、亮承诺、亮形象)、四比(比落实、比服务、比能力、比成绩)、三评(群众测评、同事互评、领导点评)”新举措,使公安机关整体工作效能、服务质量、队伍形象和争先创优意识都取得了新提升。

一、勇于“三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民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职业归属感是做好一切公安工作的原生动力,绥阳分局通过“三亮”举措,有力激发这一原生动力。一是亮身份,明责任。通过组织党员佩戴党徽、设置工作牌、服务指示牌和设立党员先锋岗、巾帼示范岗等形式,让广大党员随时随地亮明“共产党员”身份和“先锋身份”,并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开相关警务信息、民警岗位职责及党员承诺等内容,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角色意识,时刻警醒自己,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亮承诺,促践行。全体党员围绕如何立足岗位发挥职能作用、如何更好地为群众办实事等岗位职责做出承诺,将承诺内容通过公示栏、网站、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公开,严格履行承诺内容,不断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随时对照抓好落实和自觉接受服务对象与群众监督。三是亮形象,重评判。引导党员和民辅警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注重抓好人民警察队伍形象建设,筑牢林区人民警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理性、平和的执法服务新形象,并发结合警务公开和民意测评及召开警民恳谈会等形式,将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

二、紧盯“四比”,营造比学赶超氛围

为充分发挥竞争激励的积极作用,绥阳分局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找准风向标,用好“比实干、创实绩、争一流”的机制。一是比落实,激发积极担当作为意识。民辅警按照“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带着思考、带着追求”的工作要求,强化担当意识,比“工作状态好不好、工作质量高不高、工作效率快不快、工作作风实不实、工作措施细不细”,勇做推动林区公安事业发展的主力军、先锋队。二是比服务,激发创新发展工作方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开展群众推荐评选活动,通过征求群众意见,评出服务态度好、服务水平高等在群众口碑反映好的“窗口”单位党员和民辅警,从中选树先进典型,助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三是比能力,激发提升工作水平动力。组织民辅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并依托“领导干部上讲台”“业务大讲堂”“精讲五分钟”等活动,加大对民警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力度,培养和选树一批“业务专家”“岗位能手”。四是比成绩,激发锐意进取士气。将“能力作风建设年”与“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在实践中比谁的成绩好、比谁的成绩多,落实奖惩机制,激发民辅警拼搏进取、争创一流业绩的斗志。同时引导全体民辅警把“学练讲干”常态化开展,使全警在“学中干、干中比、比中练”,从而不断促进执法服务能力的提升,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激励工作氛围。

三、抓实“三评”,助推能力作风提升

为使“三亮、四比”的效果得到检验,绥阳分局采取“三评”措施。一是群众测评受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利益诉求和反映集中的需求,聚焦发展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聘请行风评议员、设置意见箱、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精准掌握群众需求,找准群众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注重做好群众意见的反馈和各项问题的整改,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二是同事互评同进步。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工作点评会等方式,本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针对日常工作情况大家互评互帮,认真开展同事之间相互评议,查找问题和不足,相互鼓励,取长补短,明确下步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三是领导点评有重点。各单位每月召开工作例会,采取集中点评、个别点评、现场点评等方式,实事求是地点评民辅警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提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考评内容,改进考评方式,扩大考评范围,强化评绩运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民警辅警积极拼搏奉献、努力创造一流业绩。

通过采取“三亮、四比、三评”活动,绥阳分局党员和民辅警进一步提升了整体素质、工作质效,优化了服务群众质量,深入推进了“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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