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就能获得大量收益?看似简单的赚钱方式其实只是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为了引诱他人犯罪而惯用的套路伎俩。6月29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通过对线索的层层深挖,成功抓获一名“涉卡”犯罪嫌疑人,涉案流水高达400余万元。
今年6月,呼兰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队在工作中接到线索称,呼兰区居民李某明名下银行卡涉嫌参与多起电信诈骗案件,经初步核查,反诈民警发现李某明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内流水存在频繁大额转入转出情况,资金来源与发生在全国多地的电信诈骗案件存在明显关联。在充分固定证据后,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明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讯问。
到案后,李某明如实供述了自己为了谋取利益,将自己实名银行卡及配套手机卡、U盾出售给他人的犯罪事实,李某明交代,今年3月,自己在朋友黄某处得知出卖实名银行卡可以赚钱时,便萌生了想法,经过黄某“牵线搭桥”,李某明与“上线”见了面,对方提出以每张4000元的价格收购银行卡,李某明见有利可图,便将自己的实名银行卡及配套手机卡、U盾一同交给“上线”,“上线”表示回去会测试银行卡是否可用,如果正常,卖卡的钱会通过朋友黄某转交给他。正当李某明回家等待朋友转钱的时候,却发现黄某已经失联,卖卡的钱也成了泡影,后经警方调查,原来黄某并没有“携款潜逃”,而是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警方抓获,而李某明出卖的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流水高达400余万元。
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明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警方提示:请广大群众加强防范、提高警惕,切勿因任何理由而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等个人物品以任何形式出租、出借、出卖给他人,避免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实施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