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哈尔滨银行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预先实现“碳中和”

2022-07-05 10:30:50    中新网黑龙江

中新网黑龙江新闻7月5日电(哈银宣)位于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大道66-1号的哈尔滨银行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最近上新一件意义非凡的展品——“碳中和证明书”。这张编号为No.HNRE-CNC-2-22-001、落款时间2022年6月23日的绿色证书,由黑龙江碳排放权交易中心颁发,内容包括证书编号、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碳中和边界、预估碳排放量、注销碳排放量、碳减排量来源项目以及碳中和结论等。

该证书代表黑龙江省碳汇交易平台上线试运营期间首单成交项目——“中国龙江森工碳普惠林业碳汇项目”落地。哈尔滨银行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以60元/吨的价格从龙江森工碳资产公司购买碳汇项目,用于抵消2022年度运营期间预估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了预先“碳中和”。该项目作为黑龙江省首单通过线上平台挂牌并成功交易的碳汇项目,对黑龙江碳汇要素市场的统一完善以及全省碳普惠、碳中和工作的开展具有示范效应和引领作用。

哈尔滨银行始终致力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勇于承担并践行社会责任。在《哈尔滨银行(集团)2021-2023年战略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将建设绿色银行作为“基础重塑战略”的组成部分。位于中国(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处于我国向北开放的前沿的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成为绿色金融发展和绿色银行建设的先行者,标志着哈尔滨银行在环境、社会和管治(简称ESG)方面迈出新步伐,在助力“十四五”期间哈尔滨建设宜居幸福之都、黑龙江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方面,做出新努力。

6月17日,在黑龙江交易集团与龙江森工集团碳汇产业合作签约仪式上,黑龙江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为黑龙江省碳汇交易平台上线试运营期间首单成交项目“中国龙江森工碳普惠林业碳汇项目”申请人——哈尔滨银行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颁发了“碳中和证明书”。证书内容显示,“碳中和边界”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支行运营期间购入电力、热力和员工通勤等预估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预估碳排放量246.52吨二氧化碳当量;注销减排量247吨碳汇量;碳减排来源项目为中国龙江森工碳普惠林业碳汇项目;碳中和结论显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科技专业支行注销的碳减排量大于预估碳排放量,实现了预先碳中和。哈尔滨新区科技支行行长高德新表示,此次推进实施办公场所全体职工生产生活的碳中和,就是建设绿色银行、在实现“碳中和”道路上的先行先试,是促进社会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具体行动和有益实践。

近年来,哈尔滨银行不断探索与自身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绿色金融发展路径,从发展战略规划层面设定绿色金融工作目标,以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政府、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绿色金融的部署要求。2017年,发行了5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为黑龙江省首家发行绿债的金融机构;2018年,将发展“绿色信贷”纳入董事会职权范围和公司章程;2020年,在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下设ESG工作小组;2021年,在加强ESG管理、切实履行环境责任方面打开新局面,将环境责任融入战略安排、产品创新、能力建设、日常低碳运营、社区投资等,在《哈尔滨银行(集团)2021-2023年战略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将“建设‘绿色银行’,渐次发力绿色金融,完善绿色信贷政策,引导信贷资源投向”作为“基础重塑战略”组成部分;并制定了《哈尔滨银行绿色金融指导意见》,以全面推动绿色金融工作取得突破。提前布局的气候类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开发,也先后取得实质性突破与好评:推出的“黑土贷”产品,大力响应国家和黑龙江省关于东北黑土地保护的号召,助推绿色农业发展;哈行“云闪付”无界主题白金信用卡,则尝试从源头降低实体卡对生态环境潜在影响,目前已发行近5000张。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财政金融保驾护航粮食生产
下一篇:最后一页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