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羊寨镇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措施,探索总结“1234”工作法,坚持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落实好三方责任、协同好四方力量。
一个中心: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两个重点:重点企业、重点生产环节。三个责任: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四方力量:行业监管、群众监督、第三方介入、企业自身,全方位为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下的安全监管工作。
自2022年元旦以来,羊寨镇在元旦、春节、冬奥会、市“两会”、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羊寨镇坚持做好企业安全监管的同时做好为企服务的“店小二”,坚持用最少的检查频次尽可能多的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到位、交办到位、督促整改到位。
为避免短时间内多次的上门督导检查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羊寨镇通过编写《羊寨镇企业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安全防范提醒函》,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各项措施、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阜宁县羊寨镇人民政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