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黑龙江发布第5号总河湖长令 推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

王莹    2022-06-13 14:33:33    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来自黑龙江省水利厅的消息,近日,黑龙江省发布了第5号总河湖长令——《黑龙江省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推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解决河湖污染源头问题。据了解,小微水体是指持续存在且有一定水面面积的水体,主要包括尚未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的闭流区泡泽、沟渠、坑塘、塘坝等水体。

5号令要求,要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小微水体河湖长体系。在现有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范围内,合理设立小微水体河湖长,明确河湖长职责。县级总河湖长对所辖区域小微水体治理管护负总责,统筹协调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县级河湖长是小微水体治理管护第一责任人,协调解决管护中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乡级河湖长对辖区内小微水体治理管护负直接责任,负责管护具体工作;村级河湖长组织小微水体日常保洁工作,做好日常巡查,及时处置发现问题。省、市级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河湖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工作。

5号令中指出,在开展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中,要做好基础工作,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对辖区内小微水体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小微水体数量、分类、分布等具体情况,建立县乡村级小微水体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省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

全面推动小微水体综合治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将小微水体治理纳入本级乡村建设、水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规划,结合本地治理任务,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以控源截污为根本,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防治黑臭水体,实现小微水体“三无”,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水环境。

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根据小微水体特点和实际,完善落实河湖长巡查、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制度,健全一级带一级、一级督一级的小微水体管护责任链,确保每个小微水体都有人管、有人护。完善小微水体“河湖长+警长+检察长”等机制,加强执法协同联动,落实“河湖长+监督员+保洁员”长效管护机制,探索建立“河湖长+民间河湖长+志愿者河湖长”社会化管护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小微水体治理和日常管护。

5号令中明确提出各阶段治理目标,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排查建立小微水体名录;7月15日前,全面建立小微水体河湖长体系;10月31日前,完成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多、面积较大的小微水体治理任务,实现“三无”(污水无直排,水面无漂浮物,岸边、冰面无垃圾),同步建立小微水体管护机制。2023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小微水体治理任务,实现全省小微水体“三无”,建立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安徽五河:夏日荷花美如画
下一篇:山西大同平城区:千亩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实行科技种田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