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核心使命-2022”系列战役开展以来,桦南县局紧紧围绕黑龙江省厅、市局党委决策部署,以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为主线,把公共安全监管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环节,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深入摸排安全隐患,集中攻坚突出问题、全面补齐短板弱项、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不断推动公共安全监管工作提档升级,全力确保桦南县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平稳。
一、落实“四项措施”,强化安全监管组织保障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桦南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安全监管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到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绩效讲评会、办公会等会议必议事项,坚持逢会必讲、逢会必提、逢会必议,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当前安全监管形势,要求各警种部门、各派出所将安全监管摆放在各项工作突出位置,切实与上级党委政府保持思想一致、步调一致,全力以赴筑牢我县安全生产坚固屏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所、队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体化运转,由治安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上下衔接、督导检查、任务推进等工作。三是层层压实责任。紧盯危爆物品、日租房、基层消防、寄递物流等重点领域,制定细化分管局领导、所队长、责任民警三张责任清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位的工作格局,做到有隐患必整改、有失职必追究,坚决杜绝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发生。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安全监管工作作为示范所队、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等重要评价指标,科学制定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措施,实行重大事项“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同时,充分发挥局领导、督察部门牵引作用,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常态化督导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到位造成重大后果或被上级部门通报的,严肃倒查问责,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桦南县局党委定期组织赴挂钩所队检查,督察大队结合全年重点工作、疫情防控等工作开展上门检查10余次。
二、聚焦“四个方面”,深化安全监管排查整治
一是聚焦危爆物品安全监管。组织警力深入基层一线,对涉爆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商、烟花爆竹售卖门市等部位开展滚动排查,全面掌控危爆物品使用单位的基本情况、人员状况和安全使用现状,实时更新系统数据,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对非法购销、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侦查,坚决依法从严惩处,不断挤压违法犯罪空间。截止目前,共收缴管制物品90余件,烟花爆竹10余箱。二是聚焦基层消防安全监管。积极会同消防救援单位,对公安监管的领域的“九小场所”、日租房、“三合一场所”及一、二、三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进行过堂筛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即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辖区派出所组织警力定期组织“回头看”,跟踪问效,务求实效,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今年以来,治安大队牵头各派出所先后组织开展多轮次检查,发现并整改各类隐患17处。三是聚焦寄递物流安全监管。由治安大队牵头各派出所对全县18家寄递物流企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家家到”,对不落实“三个100%”制度的寄递单位依法查处,坚决防止禁寄禁运物品进入寄递物流渠道造成风险隐患。
三、强化“四项制度”,推动安全监管常管长效
一是突出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从危爆物品、客车、货车、校车等从业人员的背景审查制度,逐人建档立册,定期复查审核,对发现存在感情纠纷、重大利益纠纷、思想情绪不稳定等情形或者曾扬言实施极端行为的人员,立即进行核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苗头性、预警性风险隐患,随即落实管控措施,确保重点人员全部管控到位,坚决防范因生活失利、感情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造成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二是完善工作体系。定期组织警力上门检查,实地指导企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各项制度,及时发现整改内保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记入“一企一档”,督促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强化教育培训。创新宣传载体,活化宣传形式,综合运用传统手段和媒体手段,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条例、面上形势、典型案例等宣传报道,加强人民群众和企业主体及从业人员安生意识和能力。组织警力进企业、进厂区、进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恳谈会、交流会,及时掌握各监管对象目前现状,促进同行交流,在相互学习中取长补短、堵塞漏洞,全面提升社会面整体安全形势。今年以来,我局印发传单3.5万份,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10余篇。四是加强应急演练。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演练,狠抓机制磨合,不断补短板、强弱项、提效能,进一步提升实战反应、精准处置、协同作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