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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

盗伐毁林必“亮剑”,守护生态保平安

2022-05-17 19:06:45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民主森侦中队贯彻分局党委部署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巡逻防控,广辟线索来源,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保持高压严打态势。近日,民主森侦中队成功破获一起盗伐林木刑事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为系列战役再添战果。

 

 

5月8日,民主森侦中队民警在兴隆林业局有限公司曙光林场施业区开展巡逻防控工作时,发现通河县凤山镇凤阳村居民邹某某家中院内堆放大量烧柴木柈和落叶松木杆,成色较新,民警敏锐察觉到邹某某有非法盗伐林木的嫌疑,便依法现场询问邹某某烧柴木柈和落叶松木杆的来源。

面对确凿证据,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如实供述了其为了储备家中烧柴,于2022年1月至3月期间,多次前往曙光林场施业区内,利用手锯盗伐大量林木,利用铁爬犁和电动三轮车运回家中,劈成木柈存放在自家院内。并于2022年3月份,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将曙光林场道路两侧堆放的落叶松木杆利用电动三轮车运回家中的犯罪事实。

经现场指认及相关技术部门鉴定,邹某某盗伐白桦树、榆树、水曲柳、核桃楸等枯立木共计100余株,核立木蓄积12.096立方米,原木材积9.072立方米,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盗伐林木罪。

目前,民主森侦中队已将案件移交至分局森林犯罪侦查大队,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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