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蕾)为贯彻落实《南昌市农业农村“两整治一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人大票决项目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日前,南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南昌市2022年村庄亮灯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建设任务、资金安排、项目招投标和组织实施五个方面,明确了2022年全市村庄亮灯工程相关任务。
南昌市25户以上未安装路灯的自然村共有747个,南昌市级落实100个自然村安装普通照明路灯任务,列入今年民生实事人大票决项目,剩余的647个自然村普通照明路灯任务由各有关县(区、开发区)和湾里管理局落实,实现全市村庄亮灯全覆盖。
南昌市将2022年实施的302个共同富裕样板村、2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以及18个“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下简称重点帮扶村)亮灯工程打造成数字乡村样板工程,除按实际需求安装普通照明路灯外,在共同富裕样板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及重点帮扶村主出入口安装具备监控功能的智慧路灯;乡村振兴示范村、重点帮扶村还将在文化活动广场安装能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功能的智慧路灯。
据悉,南昌市级落实的100个自然村安装普通照明路灯任务,按每个自然村补助3万元标准安排经费共300万元,资金在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剩余647个自然村路灯安装由各有关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参照市级财政补助标准落实。302个共同富裕样板村和28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亮灯工程所需1872万元资金,在市级“两整治一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资金中列支;18个重点帮扶村亮灯工程所需212万元资金,在“十四五”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项目资金中列支;以上乡村如已亮化的,原则上不再重复建设,结算资金以实际采购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