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赣州蓉江新区:法律援助解民忧 真情服务暖人心

2022-04-06 14:15:29   

近日,赣州蓉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该案赢得了受援人罗某权、罗某礼、董某华、戴某增的高度赞誉。2022年4月2日,当事人将一面绣有“法律援助昭正义,助力讨薪暖民心”的锦旗送到该中心表达感激之情。

 

 

据介绍,某保安公司拖欠戴某增戴某增、罗某礼、董某华、罗某权四人(4-6月)合计36600元工资。多次追讨无果后,四人在2021年11月来到赣州蓉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该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详细了解案情后,即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接到指派后,法律援助工作者第一时间联系了受援人,于2021年11月25日办理了委托代理手续。2021年12月16日,工作人员为受援人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向赣州蓉江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赣州蓉江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主持双方调解,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调解方案,由公司支付四名受援人每人两个月工资。但申请人不同意该方案。因未达成调解协议,赣州蓉江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3月10日开庭审理。接到开庭通知后,该保安公司主动提出再次调解,经过法援律师多次协调沟通,双方于2022年3月3日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由该保安公司将四人的工资全部支付完毕。受援人也于当日向赣州蓉江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撤回仲裁申请。

近年来,赣州蓉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深化便民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启“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

“您好,我们是蓉江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来为您丈夫朱某办理法律援助受理申请”。3月17日,赣州蓉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朱某妻子预约后,驱车上门为伤残人士朱某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把免费优质法律服务送到家。

家住潭东镇的朱某,2021年8月1日应约到龙岭镇某小区为一九楼住户到楼顶安装不锈钢晒衣架。在准备把锈钢钢管从一楼运到楼顶的过程中,朱某不慎掉到负一楼停车场,导致颈椎受伤,高位截瘫,医疗费花费了10多万元,至今没有得到赔偿。蓉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登门为其办理了受理申请手续,并于当天指派潭口镇法律服务所帮助他诉讼追偿。

2022年以来,赣州蓉江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制作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宣传单、宣传栏、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等方式,将法律援助的程序、要求、方式、服务地址、咨询电话等进行宣传公开,为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提供方便,架起了法律援助机构与弱势群体之间的便利桥梁,让困难群众深切地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的优质、高效、贴心、暖心。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6件,其中民事案件37件,为刑事全覆盖案件提供辩护9件,提供法律咨询85起,受援农民工40余人。(陈慧)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临川连续4年荣获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先进区
下一篇:山西大同:和顺街道泰怡里社区大力推行“12334”工作法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