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首页 > 栏目 > 地方 > 正文

兴和交警:走进农村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2022-04-06 13:16:06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和大队民警,深入农村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提前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全面遏制超载、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活动中,民警结合辖区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问等多种形式,向村民们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根据农村地区祭奠人群增多、车流量增大的情况,向大家详细讲述了清明祭扫期间的出行注意事项。  

同时,民警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宣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有针对性地讲解饮酒驾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劝诫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提醒村民,疫情期间,出门时切记要戴口罩、不串门、不扎堆、不聚会、勤洗手,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在清明节期间,营造安全出行、文明祭扫的氛围,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秩序。(杨波)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卓资县交管大队全力抓好春季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下一篇:主动上门服务 为企业员工办理居住证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网上信访,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热门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