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商都大队宣传民警,深入十八顷中心小学,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宣传中,民警从交通安全知识、文明交通安全素质的养成等方面,详细讲解了中小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注意的交通安全问题,指导在场师生在生活中应该怎样避免意外发生,行走、搭乘车辆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发生事故后应该采取的措施。
活动期间,民警采取播放典型事故案例的方式,把问题贯穿于对典型案例的讲解中。同时,宣传民警向师生们温馨提示,要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观念,改掉不良的交通陋习,增强隐患意识,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争做交通安全知识的义务宣传员,争做文明交通的提倡者、参与者和维护者。(赵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