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防贫保险工作,更好的发挥保险的社会效益,有效化解过渡期内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致贫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江西省南昌市制定并出台了《南昌市防贫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了解,南昌市将紧盯易返贫致贫人口持续发力,增强农村低收入人口抵御灾害、抗击风险的能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防贫保险对象从“易致贫低收入户”和“易返贫脱贫户”调整为重点针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兼顾其他农村低收入人群,保险对象不事先识别,各县区可结合实际和地方财力,自行科学确定参保人数,参保人数一般为当地农业人口的5%-10%。
此外,南昌将在全市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的县(区、局),为农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其他农村低收入人群实施防贫保险,进一步增强“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其它农村低收入人口抵御风险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根据《方案》要求,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保费标准和各县区农村户籍人口(以市公安部门上年度农村户籍人口数为准)5%的比例框定保险人数,并承担50%的保费;其他部分由各县区财政自行承担。在重点关注因病、因学、因灾、因赔偿责任、因生产资料损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赔偿责任保险等基础上,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扩大保险保障范围。针对突发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等,要完善应急机制,建立应急预案,降低保险理赔起付线,提高保障水平,及时快速理赔,防范规模性返贫风险。
据悉,《方案》自2022年度开始执行,至过渡期结束。过渡期内中央、省政策如有变化,再行调整。